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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原標題:天絲集團聲明:強烈譴責嚴彬方利用合資公司發(fā)布不實聲明混淆視聽并從事不法經營
IPRdaily消息:近日,據(jù)“HONG NIU FACTS”網站發(fā)布的“【聲明】強烈譴責嚴彬方利用合資公司發(fā)布不實聲明混淆視聽并從事不法經營”稱,紅牛品牌的合法擁有者天絲集團與前合作方嚴彬先生及其控制和附屬公司的一系列訴訟,正在由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級人民法院、其他各級人民法院審慎、公正地審理。
截至今日,各審理法院從未就“紅?!毕盗猩虡说乃袡嗪褪褂脵嘧鞒鰧辣蛳壬捌鋵嶋H控制的公司(簡稱“嚴彬方”)有利的任何實體認定、裁定或判決。
針對嚴彬先生利用其實際控制的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自欺欺人發(fā)布的不實聲明,天絲集團做鄭重回應,回應全文如下:
1.天絲集團及許氏家族是紅牛品牌的創(chuàng)始者及全球“紅?!?a href='http://m.globalwellnesspartner.com/search_shangbiao.html' target='_blank'>商標的唯一合法持有者,自始至今對紅牛系列注冊商標享有完整的、獨立的所有權。天絲集團與合資公司的商標許可協(xié)議已經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且未續(xù)期,自2016年10月7日起合資公司即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紅牛商標,亦無權自己生產或委托第三方生產、銷售紅牛系列產品。
2.如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所公示,合資公司的合資合同、公司章程以及由相關審批及登記機關簽發(fā)的一切有效批復、證照,包括批準設立合資企業(yè)的批復、外商投資企業(yè)批準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等,均明確顯示合資公司的經營期限是20 年,且已于2018年9月29日到期而股東未予延期,中國國際貿易經濟仲裁委員會在其作出的生效裁決書中也已經對此進行明確認定,合資公司實際上也早已停產,所謂“協(xié)議書”和更長的經營期限,純屬毫無事實和法律依據(jù)的無稽之談。嚴彬方無視白紙黑字的協(xié)議約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政府部門的批準登記文件、合資公司股東的意愿以及仲裁機構作出的生效裁決,公然在合資公司經營期限屆滿后繼續(xù)違法生產、銷售紅牛產品,這無疑是對法律、對政府法律文件、對契約精神、對司法權威的肆意踐踏。
3.嚴彬先生曾通過捏造事實、有意欺騙的方式誤導山東省某中級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9日作出錯誤的行為保全裁定,并立即利用該裁定有預謀地向廣西、貴州、廣東、新疆、山東等多地的市場監(jiān)管部門進行惡意投訴,攻擊天絲集團合法授權的紅牛產品,試圖誤導各地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錯誤執(zhí)法。在天絲集團向有關部門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其對“紅牛”系列商標、專利的合法權屬后,經相關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實已經撤銷和糾正了針對我方合法授權產品的行政文書及行為,依法維護了經營秩序。同時,天絲集團收到保全裁定后第一時間依法提出復議并要求舉行聽證, 2020年11月10日法院召開聽證聽取我方辯論后,已于2020年11月13日作出解除該保全裁定的最終裁定。嚴彬方在明知保全裁定已經被法院依法解除的情況下,還公然繼續(xù)通過合資公司向社會公眾散布謊言、故意曲解法院裁定顛倒黑白、誤導公眾,顯然別有用心。
4.由嚴彬先生實際控制的合資公司及其關聯(lián)公司圍繞紅牛系列商標提起的訴訟均是為了拖延、阻礙和破壞天絲集團在針對合資公司及華彬旗下工廠提起的商標侵權訴訟的正常審理。但是隨著核心案件的逐步判決,其纏訴手段和拖延策略終將失效。
5.天絲集團強烈譴責合資公司掩蓋事實、發(fā)布不實信息、誤導執(zhí)法、混淆視聽的上述行為。目前,天絲集團已經在全國一百余個地方開展針對合資公司違法產品的維權行動,并取得了各地行政執(zhí)法機關的支持。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將紅牛系列案件中5個案件提級到第二國際商事法庭,為營造穩(wěn)定、公平、透明的營商環(huán)境樹立了典型。我們堅信人民法院最終會做出公正的判決。
天絲集團始終全心致力于保持紅牛品牌在中國市場的長期發(fā)展,并持續(xù)為廣大中國消費者持續(xù)提供優(yōu)質、合法的紅牛產品。同時我們正在加大在中國的投資,以為當?shù)亟洕目沙掷m(xù)發(fā)展貢獻更多力量。
附:聲明全文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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