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連接IP變革者
IPR Daily努力為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變革者提供最專業(yè)、最高效、最具價值的信息及交流合作平臺,我們用互聯網連接全球知識產權人,也是資本市場在知識產權領域投融資的第一入口。
商標申請官費降為600元、軟著官費降為200元、專利年費減繳延長6年!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降低住房 轉讓手續(xù)費受理商標注冊費等部分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的通知 發(fā)改價格[2015]2136號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家工商總局、農業(yè)部、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林業(yè)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發(fā)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廳(局):
為推進普遍性降費,切實減輕企業(yè)和居民負擔,激發(fā)市場活力,促進經濟穩(wěn)定增長,按照國務院關于推進收費清理改革的要求,決定降低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F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5年10月15日起,降低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住房轉讓手續(xù)費、工商部門受理商標注冊費等6部門12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見附件)。
二、2016年1月1日起,延長國家知識產權部門專利年費減繳時限,對符合《專利費用減緩辦法》規(guī)定、經專利局批準減緩專利費的,專利年費減繳時限由現行授予專利權前三年,延長為前六年。
三、各地區(qū)和有關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本通知規(guī)定,對公布降低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zhí)行。
四、各級價格、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本通知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對不按規(guī)定降低收費標準的,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附件:降低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財政部
2015年9月1日
附件 降低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
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
住房轉讓手續(xù)費。新建商品住房,由現行每平方米 3 元降為 每平方米 2 元,存量住房由現行每平方米 6 元降為每平方米 4 元。 各省級價格、財政部門可根據當地住房轉讓服務成本、房地產市 場供求狀況、房價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進一步適當降低 中小城市住房轉讓手續(xù)費標準,減輕居民購房費用負擔。
降低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轉讓手續(xù)費標準,具體政策由各省 級價格、財政部門制定。
二、工商部門
受理商標注冊費,由現行的 800 元(限定本類 10 個商品。 10 個以上商品,每超過 1 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 80 元),降為 600 元(限定本類 10 個商品。10 個以上商品,每超過 1 個商品, 每個商品加收 60 元)。
三、農業(yè)部門
(一)植物新品種保護權費,由現行的在保護期內,年費為 第 1-6 年每年 1000 元、以后每年 1500 元,降為第 1-6 年每年 1000 元不變、以后每年降為 1200 元。
(二)農藥實(試)驗費中的殘留試驗費,由現行的每一種 劑型,一種作物,一處試驗點,兩年試驗期,收費標準為 35000-42500 元,降為 30000-35000 元。
(三)國內植物檢疫收費中的調運檢疫費,由現行的糧谷類、 經濟作物類和水(瓜)果類收費額占貨值比率分別為 0.45%、0.50% 和 0.60%,分別降為 0.40%,0.45%和 0.55%。
(四)國內植物檢疫收費中的產地檢疫費,由現行的糧谷類、 經濟作物類和水(瓜)果類收費額占貨值比率分別為 0.30%、0.35% 和 0.45%,分別降為 0.25%,0.30%和 0.40%。
(五)漁業(yè)船舶登記費,由現行的主機功率 15 千瓦(20 馬 力)以下的機動漁船,每艘 100 元;主機功率 16~44 千瓦(21~ 60 馬力)的機動漁船,每艘 200 元;主機功率 45~146 千瓦(61~ 199 馬力)的機動漁船,每艘 300 元;主機功率 147~440 千瓦 (200~599 馬力)的機動漁船,每艘 400 元;主機功率 441 千 瓦(600 馬力)以上的機動漁船,每艘 500 元,統(tǒng)一調整為每艘 100 元。
四、民航部門 (一)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費,由現行的首次登記每架次 1000 元,其中特殊類航空器每架次 400 元,降為首次登記每架 次 700 元,其中特殊類航空器每架次 300 元。
(二)民用航空器權利登記費,由現行的所有權、占有權、 抵押權首次登記費收費標準為每架次 1000 元,其中特殊類航空 器每架次 400 元,降為所有權、占有權、抵押權首次登記費收費 標準為每架次 700 元,其中特殊類航空器每架次 300 元。
五、新聞出版廣電部門
(一)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費,由現行的 250 元每件次,降 為 200 元每件次。
(二)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工本費,由現行的 50 元,降為 10 元。
六、林業(yè)部門
植物新品種保護權收費,由現行的在保護期內,年費為第 1-6 年每年 1000 元、以后每年 1500 元,降為第 1-6 年每年 1000 元不變、以后每年降為 1200 元。
來源:發(fā)改委辦公廳子站
編輯:IPRdaily王夢婷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