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訴訟訴訟訴訟訴訟訴訟訴訟訴訟訴訟訴訟訴訟訴訟訴訟訴訟訴訟訴訟訴訟知識產(chǎn)權知識產(chǎn)權知識產(chǎn)權組織關鍵詞關鍵詞關鍵詞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著作權公告公告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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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誅仙》訴《青云志》改編頁游侵權小說游戲改編權二審判決書!
IPRdaily消息:因認為《青云志》網(wǎng)頁游戲制作方華多公司未經(jīng)許可使用《誅仙》小說元素并虛假宣傳,侵犯其對《誅仙》小說游戲改編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完美將華多公司起訴至法院。一審法院判決被告賠償300萬元及合理開支,后雙方均上訴至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完美公司起訴華多《青云志》頁游侵犯《誅仙》小說改編權
完美世界公司一審起訴稱,其享有《誅仙》小說的游戲改編權、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
華多公司未經(jīng)許可在其開發(fā)運營的《青云志》游戲中使用《誅仙》小說的人物名稱、人物關系、神獸名稱、故事情節(jié)和經(jīng)典場景,侵害了完美世界公司的游戲改編權和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在《青云志》游戲宣傳過程中使用“最大程度還原原著”等宣傳語,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請求法院判決華多公司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經(jīng)濟損失500萬元及合理開支3600元。
一審判決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300萬元
法院一審查明,2006年10月30日, 張戩(筆名蕭鼎)將《誅仙》系列小說的網(wǎng)絡游戲開發(fā)權、使用權獨家授予完美時空公司。2013年6月6日,張戩將《誅仙》系列小說的網(wǎng)絡游戲改編權獨家授予完美世界公司。
2015年9月30日,完美世界公司與完美時空公司協(xié)商一致,由完美世界公司行使《誅仙》小說的游戲改編權。
2015年11月25日,華多公司與歡瑞世紀公司簽訂協(xié)議,約定歡瑞世紀公司將自《誅仙》小說改編的電視劇《青云志》劇本中不同于《誅仙》的單獨創(chuàng)作內容授予華多公司。此后華多公司根據(jù)《青云志》制作了網(wǎng)頁游戲。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華多公司侵害了完美世界公司的改編權和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構成虛假宣傳。據(jù)此,一審法院判決華多公司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并賠償完美世界公司300萬元及合理支出3600元。
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宣判后,原被告雙方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訴。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華多公司上訴認為,完美世界公司與華多公司不存在競爭關系。
同時,華多公司未侵犯完美世界公司的游戲改編權。涉案網(wǎng)頁游戲的內容來源于電視劇《青云志》,華多公司享有對電視劇《青云志》的游戲改編權,且人物名稱、場景等內容不能構成獨創(chuàng)性表達,不屬于著作權的保護范圍。
華多公司還認為,一審法院在認定華多公司侵害著作權的基礎上,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認定華多公司構成虛假宣傳,事實認定和適用法律均有誤。
完美世界公司上訴稱,一審判決賠償金額過低,不足以彌補上訴人的損失,請求改判賠償500萬元及合理支出3600元。
二審開庭期間,雙方就完美世界公司訴訟主體是否適格、華多公司是否侵犯游戲改編權和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等焦點問題展開辯論。
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認為,鑒于在案證據(jù)無法充分證明侵權損失或違法所得,故一審法院綜合考慮《誅仙》系列小說知名度、游戲改編許可使用費、《誅仙》系列游戲傳播時間和知名度、華多公司的主觀故意、《青云志》游戲運營情況以及實際使用《誅仙》小說內容的比例等因素,認定的賠償以及合理開支數(shù)額合理,本院予以確認。
法院最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附判決書:
完美世界(北京)軟件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18)京73民終992號
上訴人(一審原告):完美世界(北京)軟件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區(qū)。
法定代表人:魯曉寅,經(jīng)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萬力,男,完美世界(北京)軟件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員工。
委托訴訟代理人:周益雄,男,完美世界(北京)軟件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員工。
上訴人(一審被告):廣州華多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qū)南村鎮(zhèn)萬博二路79號萬博商務區(qū)萬達商業(yè)廣場北區(qū)B-1棟24層。
法定代表人:李婷,執(zhí)行董事。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新焱,北京璽澤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趙華昌,北京璽澤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完美世界(北京)軟件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完美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廣州華多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華多公司)侵害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簡稱一審法院)作出的(2016)京0108民初30628號民事判決(簡稱一審判決),于法定期限內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完美公司上訴請求:請求依法撤銷一審判決第三、四項,改判華多公司賠償完美公司經(jīng)濟損失5000000元及合理開支3600元。事實和理由:第一,華多公司未經(jīng)許可使用了《誅仙》小說中的人物、人物關系、故事情節(jié)等核心內容,該部分內容無論在小說中還是《青云志》中,都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具有極大的價值。第二,完美公司為獲得《誅仙》小說的游戲改編授權,支付了10200000元的授權,華多公司未經(jīng)許可使用《誅仙》內容,導致完美公司損失嚴重。第三,被訴侵權游戲至少有476組服務器,用戶眾多,獲利巨大。第四,華多公司侵權惡意明顯,獲利巨大。綜上,一審法院判賠數(shù)額過低,請求予以改判。
華多公司答辯稱,完美公司主體不適格,權利系原作者重復授權所得,華多公司亦未侵害其游戲改編權及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亦未有其所訴的虛假宣傳行為,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華多公司上訴請求:請求依法撤銷一審判決并改判駁回完美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第一,完美公司的授權存在瑕疵,原作者與案外人之間曾簽訂過在先的授權協(xié)議,且約定解除需通過書面方式行使,完美公司并無證據(jù)證明原作者與案外人的協(xié)議已解除或案外人已授權完美公司,因此,完美公司未獲得其主張的權利,無權提起本案訴訟。即使完美公司獲得了授權,根據(jù)協(xié)議,其權利控制范圍也僅限于名稱為“誅仙”的游戲產(chǎn)品,無權就《青云志》游戲主張權利。另外,根據(jù)在案證據(jù),多款與“誅仙”有關的游戲的著作權登記人與實際運營者為第三方,可見完美公司已經(jīng)將游戲改編權授權給了第三方,因此,其無權再主張權利。第二,華多公司并不存在侵害完美公司游戲改編權的情形。完美公司主張的人物名稱以及人物關系等要素不構成表達,不受著作權保護,且游戲使用的人物名稱與小說不一致;其主張的故事情節(jié)在游戲中占比較低,且改編自電視劇《青云志》,而游戲中大量的內容為華多公司獨創(chuàng),從整體表達來看,與涉案游戲并不構成實質性相似,因此,華多公司并未實施改編行為。此外,電視劇《青云志》改編自《誅仙》系列小說,從著作權法體系解釋的角度,《青云志》游戲基于電視劇《青云志》再次進行改編無需征得原著作權人的許可。第三,華多公司與完美公司并不存在競爭關系。第四,一審法院在認定華多公司侵害著作權的前提下,繼續(xù)認定華多公司的行為構成虛假宣傳,在認定邏輯上存在矛盾,亦屬于法律適用錯誤。第五,一審法院認定的賠償數(shù)額過高。綜上,華多公司既未侵害完美公司就《誅仙》小說享有的游戲改編權以及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亦未實施虛假宣傳行為,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完美公司辯稱,首先,原作者張戩與完美網(wǎng)絡公司的協(xié)議雙方于2013年6月6日便不再履行,2015年9月30日,完美公司從完美軟件公司取得了小說的游戲改編權,后續(xù)改編均是由完美公司進行的,張戩和關聯(lián)公司均沒有異議;其次,完美公司主張的人物、人物關系、場景元素使用了《誅仙》小說中的表達,構成了侵權;再次,一審法院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正確,華多公司除了進行游戲改編,還進行了宣傳行為,使相關公眾人物其取得了授權,宣傳行為和改編行為應該分別評價;最后,一審法院判賠數(shù)額并不存在過高的問題。
完美公司向一審法院提出訴訟請求:1.華多公司停止侵害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即停止制作、宣傳、運營侵權網(wǎng)頁游戲《青云志》;2.華多公司在《中國知識產(chǎn)權報》刊登聲明,并在游戲門戶網(wǎng)站www.17173.com及侵權游戲官方網(wǎng)站首頁顯著位置連續(xù)30天刊登聲明,消除影響;3.華多公司賠償完美公司經(jīng)濟損失500萬元及合理開支3600元。事實和理由:完美公司是國內知名網(wǎng)絡游戲開發(fā)、運營商,于2006年從作者張戩處獲得小說《誅仙》及其元素的游戲獨占改編權,自2007年起上線發(fā)行了《誅仙》、《夢幻誅仙2》、《誅仙3》等誅仙系列游戲,這些游戲都取得了較高知名度。2016年7月28日,華多公司上線運營《青云志》網(wǎng)頁游戲(以下簡稱《青云志》游戲),該游戲未經(jīng)完美公司許可,大量使用了《誅仙》小說人物名稱、人物關系、故事情節(jié)、場景等。同時,《青云志》游戲在其官網(wǎng)首頁中大版面介紹主角人物“張小凡”、“碧瑤”,使用“最大程度還原原著……”等宣傳語。華多公司的行為侵害了完美公司享有的就《誅仙》小說改編游戲的改編權等著作權,在為《青云志》游戲宣傳過程中構成虛假宣傳。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如下:
一、關于《誅仙》系列小說
小說《誅仙》(1-6)署名蕭鼎著,朝華出版社2005年6月-2006年4月出版,每本定價22元。小說《誅仙》7、《誅仙大結局》亦署名蕭鼎著,花山文藝出版社分別于2006年11月、2007年7月出版,定價分別為22、25元。上述小說圖書封面勒口處都注明:“蕭鼎,男……長篇奇幻系列小說《誅仙》在我國臺灣地區(qū)一經(jīng)出版,即飆升至港臺暢銷書冠軍榜,以其天馬行空的想象、雄健恢宏的敘事迅速成為華語奇幻文學巔峰之作,揚名海外。網(wǎng)絡點擊數(shù)超過三千萬(億)人次,被譽為可媲美還珠樓主《蜀山劍俠傳》的國內新一代有濃郁中國風骨的奇幻精品巨著?!毙≌f《誅仙》(1-2)封底勒口處介紹該小說:“柔弱少年張小凡,無意間卷入了天音寺與青云門的一段隱秘爭斗之中,經(jīng)歷過險惡江湖,游歷過神奇天地,紛亂的紅塵中,倔強地走著自己的路。蒼天無盡,仙凡無邊。一段與命運抗爭的勇者的傳奇之旅就此展現(xiàn)……”
中國華僑出版社2016年7月出版的《誅仙》,署名蕭鼎著,作者簡介注明:蕭鼎,本名張戩,男,福建人,“誅仙”世界創(chuàng)造者。為人特立獨行,寄情寫作。長篇幻想文學系列小說《誅仙》一經(jīng)出版,即以其天馬行空的想象,雄健恢弘的敘事迅速成為華語幻想文學扛鼎之作,揚名海內外。
百度百科中蕭鼎的詞條注明:“原名張戩,中國作家……寫作了《誅仙》,最早連載于幻劍書盟網(wǎng)站,影響力較大。”
華多公司認可張戩、蕭鼎為同一人。
二、完美公司取得的授權及完美公司開發(fā)運營的《誅仙》系列游戲
(一)完美公司取得的授權
2006年10月30日,張戩(甲方)與北京完美時空網(wǎng)絡技術有限公司(乙方)訂立《〈誅仙〉網(wǎng)絡游戲產(chǎn)品合作協(xié)議》(以下簡稱《合作協(xié)議》),約定甲方將《誅仙》作品之網(wǎng)絡游戲開發(fā)權、使用權獨家授予乙方,授權內容包括《誅仙》小說全部完整內容(含未公開出版之內容),使用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誅仙》名稱、內容、角色名稱、人物、臺詞等;乙方可以進行《誅仙》游戲開發(fā)和在世界范圍內的運營,誅仙游戲版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同意乙方以游戲版本更新的方式更新網(wǎng)絡游戲內容;版權費用120萬元,合同期限二十年。
2013年6月6日,張戩(甲方,筆名蕭鼎)與完美世界(北京)軟件有限公司(乙方)訂立《〈誅仙〉系列小說游戲改編授權協(xié)議》(以下簡稱《授權協(xié)議》),約定甲方與乙方關聯(lián)公司完美世界(北京)網(wǎng)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完美網(wǎng)絡公司,原名北京完美時空網(wǎng)絡技術有限公司)就小說《誅仙》授權乙方關聯(lián)公司改編成網(wǎng)絡游戲產(chǎn)品事宜,已經(jīng)簽署了系列授權協(xié)議,現(xiàn)在授權協(xié)議基礎上將甲方創(chuàng)作的《誅仙》系列小說授權乙方改編成游戲產(chǎn)品的事宜約定如下:
授權內容:1.1授權作品為“誅仙”系列,包括小說《誅仙》、《誅仙2》及未來創(chuàng)作的與《誅仙》及《誅仙2》有關的所有作品。1.2授權使用方式為乙方有權改編開發(fā)“誅仙”系列游戲產(chǎn)品,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個人計算機、游戲機、手機、平板電腦等平臺的單機版及網(wǎng)絡版游戲,以及未來可能出現(xiàn)的其他游戲平臺、終端以及游戲類型等。乙方對根據(jù)授權作品開發(fā)的所有游戲產(chǎn)品擁有完整的著作權,同時乙方對所有改編的游戲產(chǎn)品擁有自由命名以及改名的權利。1.3授權地域為全球范圍。1.4授權期限自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算二十年。1.5授權性質為獨占使用權及轉授權。1.6對已簽署之授權協(xié)議的變更:本協(xié)議簽訂后,甲方及乙方關聯(lián)公司已簽署之授權協(xié)議中涉及的《誅仙》小說授權范圍變更為本協(xié)議授權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可以在后續(xù)開發(fā)中使用小說《誅仙》、《誅仙2》以及本協(xié)議第1.1條所約定的其他授權作品的全部內容,并可以根據(jù)運營需要變更游戲產(chǎn)品的名稱;授權使用期限均延長至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后的二十年。7.2約定本協(xié)議體現(xiàn)了雙方就協(xié)議中誅仙系列小說作品授權事宜的合意,若原有協(xié)議或雙方在此前達成的任何合同、承諾與本協(xié)議不一致之處,以本協(xié)議約定為準。該協(xié)議落款處有張戩、蕭鼎簽名。該協(xié)議基本授權費用為稅后800萬元。
2015年9月30日,完美世界(北京)軟件有限公司與完美公司訂立《〈誅仙〉系列小說游戲改編轉授權協(xié)議》(以下簡稱《轉授權協(xié)議》),明確雙方為關聯(lián)公司,依據(jù)2013年《授權協(xié)議》的約定,完美世界(北京)軟件有限公司將其獲得的《誅仙》系列小說游戲改編及運營、發(fā)行和宣傳等的權利轉授權給完美公司,完美公司接受該轉授權。授權作品的游戲改編權獨占轉授權給完美公司,完美世界(北京)軟件有限公司不得自行或再轉授權給第三方。完美公司經(jīng)完美世界(北京)軟件有限公司書面同意后,可以轉授權。
本案中,完美公司提交了銀行電匯憑證,顯示完美世界(北京)軟件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5日向張戩匯款授權費800萬元,證明向作者支付授權費情況。同時,完美公司還提交銀行付款回單證明完美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向完美世界(北京)軟件有限公司付款8100余萬元中,1020萬元為其支付的轉授權費用。另外,完美網(wǎng)絡公司、完美世界(北京)軟件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作出聲明,表示知悉本案訴訟情況,在完美公司已經(jīng)成功主張權利的情況下,不會就本案行為再追究華多公司的法律責任,完美網(wǎng)絡公司確認其與張戩于2006年10月30日訂立的合作協(xié)議已不再履行。
華多公司認可上述協(xié)議的真實性,但表示張戩已于2006年10月30日將開發(fā)誅仙游戲獨家權利授予北京完美時空網(wǎng)絡技術有限公司,在合同期限內,張戩無權再將該小說改編游戲的權利授予他人,而完美網(wǎng)絡公司出具的聲明為附條件的,故否認完美公司取得該小說改編網(wǎng)絡游戲的權利。完美公司解釋,完美網(wǎng)絡公司為其關聯(lián)公司,2013年6月6日的協(xié)議替代了2006年10月30日的協(xié)議。
(二)相關《誅仙》系列游戲
經(jīng)完美公司申請,國家版權局分別于2015年9月24日、2016年3月16日出具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注明“《誅仙》網(wǎng)絡游戲軟件”于2007年1月10日開發(fā)完成,首次發(fā)表于2007年1月31日,完美公司經(jīng)受讓成為著作權人;“《夢幻誅仙》移動平臺游戲軟件”于2016年1月8日開發(fā)完成,未發(fā)表,完美公司為原始取得著作權人。
訴訟中,完美公司表示,其實際開發(fā)、運營《誅仙》系列游戲,同時經(jīng)營這些游戲的完美網(wǎng)站(網(wǎng)址為www.wanmei.com)是官方網(wǎng)站,《誅仙》《誅仙2》《誅仙3》實質是一款游戲,只是版本升級換代?!墩D仙2》游戲于2009年9月22日上線公測,目前市場上運營《誅仙3》,用戶可為《誅仙3》游戲在完美網(wǎng)站充值、注冊“完美通行證”,并接受《完美通行證用戶協(xié)議》;該網(wǎng)站還提供《誅仙3》正式服客戶端下載、補丁下載和體驗服客戶端下載,以及該游戲于2017年11月23日新服開啟的宣傳頁面。同時,完美公司還提交了域名證書證明其注冊了wanmei.com域名,經(jīng)北京市文化局頒發(fā)的《網(wǎng)絡文化經(jīng)營許可證》注明其經(jīng)營范圍為“利用信息網(wǎng)絡經(jīng)營游戲產(chǎn)品”等。
完美公司網(wǎng)站于2011年4月28日發(fā)布《新夢幻誅仙》公測爆服的宣傳報道;于2017年年初開始發(fā)布《夢幻誅仙2》各類公告信息。完美公司還表示,《夢幻誅仙2》是其與騰訊公司共同投資的祖龍公司經(jīng)其授權開發(fā)運營的,且還授權關聯(lián)公司開發(fā)運營《青云志》手游,并提交公證書證明《青云志》手游于2016年8月26日上線。
關于《誅仙》小說及系列游戲的知名度:
1.完美公司提交了國家圖書館科技查新中心查詢的該館館藏文獻,包括期限刊紙類文獻資料327篇,涉及2005年至2016年間關于小說《誅仙》、《誅仙》系列游戲的各類宣傳、評論等,證明以“誅仙”為關鍵詞進行檢索可查詢到眾多宣傳材料,以此證明《誅仙》游戲的知名度較高。
2.(2016)京長安內經(jīng)證字第23268號公證書(以下簡稱第23268號公證書)載明,2016年8月18日,查詢新浪網(wǎng)站上的相關報道,顯示于2005年開始,有《誅仙》系列小說為暢銷小說的眾多報道;于2006年至2016年間登載有大量宣傳完美公司《誅仙》、《誅仙2》、《誅仙3》等系列游戲的報道。
華多公司強調,完美公司非《誅仙》系列游戲的運營商,沒有經(jīng)營資質也沒有實際經(jīng)營《誅仙》系列游戲,完美公司非游戲行業(yè)從業(yè)主體,與華多公司不構成競爭關系,華多公司為此提交了網(wǎng)頁打印件顯示:
1.《誅仙3》、《夢幻誅仙2》游戲的用戶協(xié)議明確完美網(wǎng)絡公司及其關聯(lián)企業(yè)向用戶通過域名為wanmei.com等網(wǎng)站提供相關產(chǎn)品和服務,www.wanmei.com網(wǎng)站,經(jīng)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頒發(fā)的信息網(wǎng)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上注明開辦單位為完美網(wǎng)絡公司,網(wǎng)站名稱為完美時空。經(jīng)營性網(wǎng)站備案信息的網(wǎng)站所有者是完美網(wǎng)絡公司。2.“誅仙官方”新浪微博認證主體亦為完美網(wǎng)絡公司,“夢幻誅仙2”新浪微博認證主體為完美網(wǎng)絡公司;“夢幻誅仙手游版”微信號主體為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3.《夢幻誅仙》《誅仙》等在蘋果appstore、多家安卓應用市場中登記主體均非完美公司。4.中國文化市場網(wǎng)中發(fā)布的網(wǎng)絡游戲產(chǎn)品中,“誅仙”相關的游戲運營單位未登記有完美公司。5.《青云志》手游著作權人、出版單位均非完美公司。
完美公司解釋,完美網(wǎng)站經(jīng)營性網(wǎng)站備案信息所鏈的許可證是早期備案信息,已經(jīng)滯后,目前由其對該網(wǎng)站進行備案;視聽許可證的經(jīng)營主體與網(wǎng)站經(jīng)營者可以不一致。
三、關于《青云志》游戲
通過查詢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網(wǎng)頁,華多公司于2016年2月5日獲得“青云志網(wǎng)頁游戲軟件”著作權登記。
同時,華多公司經(jīng)營4366游戲網(wǎng),并對該網(wǎng)站進行ICP備案,該網(wǎng)站提供《青云志》游戲。華多公司申請保全的公證書(2017)京方正內經(jīng)證字第7080號(以下簡稱第7080號公證書)顯示,2017年4月19日,在百度搜索中搜索“青云志官網(wǎng)yy”,進入YY游戲網(wǎng)站(網(wǎng)址為q.yy.com)頁面,其中顯著標注《青云志》電視劇唯一正版授權網(wǎng)頁游戲,新聞公告中2016年8月5日發(fā)布有“YY青云志趙麗穎傾情代言《青云志》今日聯(lián)合公測”;4月16日發(fā)布有“YY青云志4月16日11:00雙線470服火爆開啟!”。
本案中,雙方確認《青云志》游戲共開476服。華多公司承認該游戲于2016年7月28日上線,并表示每個服務器可容納3000人,但每個服務器中的注冊用戶并不同時在線,且一個手機號可以注冊多個玩家。
訴訟中,華多公司提交了百度搜索風云榜網(wǎng)頁游戲排行榜列表,《青云志》游戲排在50名之外,以此證明該游戲影響力非常小,但該網(wǎng)頁無法顯示排名時間段。
四、完美公司主張華多公司的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
本案中,完美公司主張華多公司未經(jīng)許可開發(fā)運營的《青云志》游戲使用了《誅仙》小說中的23個主要人物名稱及這些人物關系、靈猴小灰和水麒麟2個神獸名稱、部分故事情節(jié)、經(jīng)典場景青云山、黑暗沼澤,侵害了完美公司享有的將《誅仙》小說改編游戲的改編權、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完美公司還主張華多公司實施了不正當競爭行為,具體行為包括前述侵害著作權的行為以及虛假宣傳行為。
(一)侵害著作權
(2016)京方圓內經(jīng)證字第17229號公證書(以下簡稱第17229號公證書)顯示,2016年8月12日,通過百度搜索“青云志”,搜索結果第一項為“《青云志》電視劇官方正版游戲-趙麗穎代言”,并注明“官網(wǎng)”。點擊進入后(網(wǎng)址為qingyunzhi.hryouxi.com),首頁分“頁游官網(wǎng)”、“影視官網(wǎng)”、“手游官網(wǎng)”欄目。點擊“頁游官網(wǎng)”,跳轉進入4366游戲網(wǎng)(網(wǎng)址為q.4366.com)《青云志》游戲官網(wǎng),通過帳號密碼登錄后進入游戲運行界面,點擊頁面中“雙線25服”查看頁面,選擇“小凡”,進入游戲頁面并可進行相關游戲操作;返回后點擊頁面中“雙線24服”查看頁面,選擇“瑤瑤”,進入游戲頁面并可進行相關游戲操作。將該游戲頁面中相關內容與《誅仙》系列小說內容進行比對:
1.人物名稱。
(1)張小凡:《誅仙》小說中主角人物。小說中多人稱呼其“小凡”:《誅仙》1第一章第5頁中林驚羽(張小凡兒時玩伴,后共同投奔青云門)稱“小凡,對不住了。我也不知道怎么……”第二章第7頁中“林驚羽瞪了老僧一眼,拉了張小凡的手,道:‘小凡,這老和尚古里古怪……’”第十二章第64頁中:“那少年身子一震,立刻轉過身來,雙眼圓睜,張大了口,似是想說什么,可是到了最終,千言萬語終究只化成了兩個字:‘小凡!’”第二十二章第122頁中:“張小凡心中似是被針刺了一下,不由得低下頭去。‘小凡。’蘇菇見這小徒弟神情有些奇怪,走了過來叫了一聲。張小凡連忙抬頭應道:‘是,師娘?!K菇看了看他,道:‘你沒什么事吧?’張小凡連忙搖頭,道:‘沒事的,師娘?!K菇又看了他一眼,道:‘小凡,你運氣頗好……’”第三十一章第189頁中:“道玄真人隨即點頭道:‘大家都說了,那我也不客氣了?!f到這里,他卻又向著依然跪在地下的張小凡道:‘小凡,你先起來罷?!贝送猓墩D仙》小說中,碧瑤、曾書書、田靈兒都有稱呼張小凡為“小凡”的情節(jié)。
《青云志》游戲中有人物“小凡”。
(2)碧瑤:《誅仙》小說的女主角之一?!肚嘣浦尽酚螒蛑杏腥宋铩艾幀帯?。
(3)陸雪琪:《誅仙》小說的女主角。小竹峰一脈水月大師弟子,《青云志》游戲中有人物“小琪”。
(4)田不易:青云門大竹峰首座?!肚嘣浦尽酚螒蛑杏腥宋铩疤飵煾怠薄?/p>
(5)蘇茹:田不易妻子?!肚嘣浦尽酚螒蛑杏腥宋铩疤K師娘”。
(6)田靈兒:田不易與蘇茹的女兒。《青云志》游戲中有人物“小靈兒”。
(7)宋大仁:大竹峰門下大弟子?!肚嘣浦尽酚螒蛑杏腥宋铩八螏熜帧?。
(8)吳大義:大竹峰門下二弟子?!肚嘣浦尽酚螒蛑杏腥宋铩皡菐熜帧?。
(9)鄭大禮:大竹峰門下三弟子?!肚嘣浦尽酚螒蛑杏腥宋铩班崕熜帧薄?/p>
(10)何大智:大竹峰門下四弟子。《青云志》游戲中有人物“何師兄”。
(11)杜必書:大竹峰門下六弟子?!肚嘣浦尽酚螒蛑杏腥宋铩岸艓熜帧薄?/p>
(12)齊昊:龍首峰首座蒼松道人的得意弟子?!肚嘣浦尽酚螒蛑杏腥宋铩褒R師兄”。
(13)曾書書:青云門風回峰首座曾叔常獨子?!肚嘣浦尽酚螒蛑杏腥宋铩靶薄?/p>
(14)道玄真人:青云門掌門人?!肚嘣浦尽酚螒蛑杏腥宋铩靶煵?。
(15)萬劍一:道玄真人師弟?!肚嘣浦尽酚螒蛑杏腥宋铩叭f師伯”。
(16)年老大:魔教練血堂頭目?!肚嘣浦尽酚螒蛑杏腥宋铩澳晏弥鳌?。
(17)林驚羽:張小凡兒時的玩伴,共同經(jīng)歷屠村慘禍,被青云門收入,拜在龍首峰蒼松道人座下。《青云志》游戲中有人物“小羽”。
(18)文敏:青云門小竹峰一脈水月大師弟子,與大竹峰宋大仁是舊相識?!肚嘣浦尽酚螒蛑杏腥宋铩拔膸熃恪薄?/p>
(19)蕭逸才:青云門掌門道玄真人的得意弟子?!肚嘣浦尽酚螒蛑杏腥宋铩笆拵熜帧?。
(20)蒼松道人:青云門龍首峰首座。《青云志》游戲中有人物“松師伯”。
(21)水月大師:青云門小竹峰首座?!肚嘣浦尽酚螒蛑杏腥宋铩霸聨熓濉?。
(22)曾叔常:青云門風回峰首座,曾書書之父?!肚嘣浦尽酚螒蛑杏腥宋铩霸鴰熓濉薄?/p>
(23)野狗道人:不愿背叛練血堂之人。《青云志》游戲中有人物“狗臉道人”。
2.人物關系。
完美公司指出,《青云志》游戲中小凡、小琪、田師傅、宋師兄、吳師兄、杜師兄、小靈兒、何師兄、蘇師娘、呂師兄、萬師伯、小書、玄師伯、齊師兄、蕭師兄、松師伯、小羽、文師姐、曾師叔和月師叔之間的人物關系與《誅仙》小說中對應人物關系一致。
(1)張小凡與陸雪琪、文敏為師姐弟?!墩D仙》小說1第242頁:“張小凡擋在陸雪琪身前,扶她站起,低聲問道:‘你沒事吧,陸師姐?’”第95頁:“文敏搖了搖頭,瞪了他一眼,不去理他,走到田靈兒身前,拉起她白玉一般的手掌,細細看了看她,道:‘你就是靈兒師妹了吧?’田靈兒奇道:‘是啊。文師姐你怎么會知道我的?’文敏笑道:‘你常隨蘇茹蘇師叔來我們小竹峰上看望師父,我們早就認識了你了。’”《誅仙》小說中,張小凡與田靈兒是同門師姐弟,文敏是張小凡的師姐。
《青云志》游戲中,小琪、小凡和文師姐是師姐弟關系。小琪向小凡道:“李師弟,我隨師尊前來探望蘇師娘師叔,蘇師娘師叔向田師叔求了情……”游戲中提示小凡:“小琪師姐找你有事,去看看吧”。在“文師姐有事相告”的章節(jié)描述為“小琪師姐清冷孤離,提到魔教來犯也是面有怒色,同她一起去見文師姐?!?/p>
(2)張小凡所在師門的人物關系?!墩D仙》1第六章第28頁:“現(xiàn)在師長一輩,除了首座田不易,只有另一位師叔蘇茹,也就是田不易的妻子。他們生有一女田靈兒,今年十三,比張小凡大了兩歲,所以張小凡在這里是名符其實的小師弟。而在田不易眾弟子中,宋大仁是大師兄,依次往下有吳大義、鄭大禮、何大智、呂大信、杜必書。張小凡用心記著:‘哦,大義師兄、大禮師兄、大智師兄、大信師兄、大書師兄……’”
《青云志》游戲中,小凡的任務有分別去找宋師兄、吳師兄、何師兄、呂師兄、杜師兄和小靈兒等,另有對白:田師傅責怪小凡:“私自隨小靈兒御劍下山胡鬧,你眼里還有我這個師父嗎?”旁白解釋“師父很是寶貝小靈兒師姐的”。小凡對瑤瑤道:“……我?guī)煾柑锸鬃裢ㄌ?,絕不會放過那些魔教妖孽!”完美公司表示,上述人物關系能體現(xiàn)出田師門的師徒、師兄(姐)弟關系。
另外,該游戲中,小靈兒稱杜師兄:“六師兄真是的,都什么時候了還惦記著打賭,死性不改!”宋師兄稱:“曾師弟已告訴我們有魔教妖人潛入青云,師父此刻正從長門通天峰趕回來……”何師兄向小凡道:“你們性格如此倔強,寧可以命相搏也不肯聽從二師兄退避三舍”;蘇師娘自語:“這山中歲月,我與老田相守共度,于我心足矣?!?/p>
(3)張小凡的師伯長輩間關系。水月大師、蒼松道人等都是張小凡的師伯長輩?!墩D仙》1第23-26頁,“道玄真人接到報告后驚怒交集,立即召來其余六脈首座商量。此刻除去‘小竹峰’一脈首座水月大師未來,其他五脈首座都在座中。”……“蒼松道人身材高大,面貌莊嚴,是青云門‘龍首峰’一脈的首座。在青云門中,除了道玄真人的長門,便以他龍首峰一脈聲勢最盛?!薄澳前种?,即青云門‘大竹峰’一脈首座田不易……‘朝陽峰’首座商正梁……‘落霞峰’首座天云道人……‘風回峰’首座曾叔?!飵煹??!佬嫒说男θ荽丝炭磥砣绱撕吞@。田不易心頭一跳,立刻跳起,正要說話,卻被道玄真人搶先道:‘草廟村之事是你門下弟子宋大仁首先發(fā)現(xiàn)的,看來這孩子和你大竹峰一脈還是很有緣分的。嘿嘿,還是你收到門下吧’。田不易大急,張小凡資質一般,一看便看了出來,收到門下只是個累贅,他自然不喜。他正要分辨,但道玄如何肯讓他有說話的機會,搶道:‘好了,此事就此告一段落,諸位師弟也要注意調查此事,明白了嗎?’蒼松等人一起站起,齊聲道:‘是?!绷硗?,還有《誅仙》1第110頁中:“道玄真人也不放在心上,只嘆了一口氣,道:‘水月師妹有所不知……’”《誅仙》2第228頁:“蒼松道人……‘早在一百年前,也是在這個玉清殿上,當我看到萬劍一萬師兄的下場之后,我就已經(jīng)瘋了!’”
《青云志》游戲中,田師傅是小凡師父、蘇師娘則是小凡師娘,萬師伯、玄師伯、松師伯、曾師叔和月師叔是小凡的師伯長輩。小凡的任務有分別去找蘇師娘、萬師伯、玄師伯、松師伯、月師叔、商師叔、曾師叔對話;玄師伯道:“我青云派開宗立派兩千年,經(jīng)歷數(shù)次跌宕起伏,才有如今正道領袖的顯赫地位,各位師祖及優(yōu)秀同門功不可沒?!?/p>
(4)林驚羽和張小凡是好兄弟?!墩D仙》3第85頁中:“林驚羽……微微一笑,帶著幾分苦澀和決絕,淡淡地道:‘他是我這一輩子,唯一的兄弟!’”《青云志》游戲中,小羽稱小凡是其這輩子唯一的兄弟。
(5)蕭逸才和張小凡的師兄弟關系?!墩D仙》2第133頁中:“小周輕輕嘆息一聲……對他二人道:‘你不要叫我周師兄了,這是我混入魔教之內的假名……’‘我是青云門通天峰,道玄恩師座下弟子,姓蕭、名逸才?!裁?,你是蕭逸才蕭師兄?’小周,也就是蕭逸才含笑點頭。張小凡與田靈兒面面相覷,這個名字,對他們來說,可真是久仰了?!?/p>
《青云志》游戲中,蕭師兄和小凡也是師兄弟。蕭師兄對小凡道:“我是龍首峰門下弟子蕭師兄,受恩師之命埋伏魔教,已在此等候你們多時!”
(6)碧瑤和鬼王的父女關系?!墩D仙》2第23頁中:“萬人往轉頭看向碧瑤,臉上神色大是柔和,道:‘碧瑤,你看這少年怎樣?’碧瑤臉上一紅,嗔道:‘爹,今天本是女兒讓您來看看他怎樣的!’”第125-130頁中,“那個名叫小周的年輕人……從容道:‘碧瑤小姐,這里誰都知道,你乃是鬼王的獨生愛女,故大伙都敬重于你’……碧瑤此時的臉色漸漸恢復正常,低聲道:‘是,爹?!悄憔褪钱斀衲Ы趟拇笞谥髦坏墓硗鯁幔俊@個中年文士模樣的鬼王,竟就是當日在空桑山下,茶攤之內告訴他燒火棍秘密之人——萬人往?!?/p>
《青云志》游戲中,瑤瑤道:“那些是魔教煉血堂的人,想抓我回去威脅我父親傀王交出無情花”;萬師伯給瑤瑤指示:“你父親傀王飛鴿傳書于你,約你……”傀王向瑤瑤說道:“多年未見,你已亭亭玉立。這些年一直將你托付于青云派照顧,是我虧欠了你?!?/p>
(7)宋大仁與文敏的關系?!墩D仙》1第88頁中:(何大智)道“文敏師姐對大師兄那個好啊……”;大結局第240頁:“陸雪琪接任了小竹峰首座之位,這一日馭劍出行前往大竹峰,看望已經(jīng)與大竹峰首座宋大仁成親的師姐文敏?!薄肚嘣浦尽酚螒蛑兴螏熜肿哉Z:“師父心性極高,不知我同文師姐的事能不能成……”
(8)田靈兒與齊昊的關系。《誅仙》2第101頁:“只剩下師姐拉著齊昊的手走了過來,隱隱還聽到了旁邊林驚羽帶著一絲笑意,低聲道:‘本來你那矮冬瓜師父是堅決不肯齊昊師兄與田師姐在一起的,但齊師兄去懇求師父,師父一向看重齊師兄,又去請掌門真人說情,你那師父只得首肯了?!薄墩D仙》2第117頁:“齊昊一時沒回過意來,道:‘怎么?’蒼松冷笑一聲,道:‘你不是與他女兒田靈兒要好嗎?’齊昊臉上一紅?!?/p>
《青云志》游戲中,齊師兄道:“修道清苦,但有小靈兒相隨相伴,這清修歲月亦變得鮮活明媚。”小靈兒道:“齊師兄乃青年才俊,豐神俊朗,對我又是體貼入微,我……我心中不勝歡喜,可是爹娘都不喜歡齊師兄,就因為齊師兄與我交好,便處處看他不順眼!”“哼,爹娘為了面子如此是非不分好壞不辨,當真糊涂!我偏要同齊師兄在一起!絕不分開!”
本案中,華多公司表示《青云志》游戲中有師徒關系,但該部分來源于《青云志》電視劇,沒有其他人物關系。
3.神獸名稱。
(1)小灰:《誅仙》1第63頁:“這段時間里,當初他從幽谷中帶回來的那只灰猴與他同住了半年,人猴之間已經(jīng)很是親密,張小凡還給他取了個名字——小灰?!钡?20頁:“曾書書笑道:‘……你的確不知道這只猴子乃是三眼靈猴嗎?’”《青云志》游戲中小凡完成相關任務后就獲得了“靈猴小灰”,且該靈猴成為小凡的伙伴繼續(xù)同行。靈猴小灰自語“吱吱!吱?。ㄎ铱墒侨垤`猴!靈猴)”。
(2)水麒麟:《誅仙》1第21頁:“靈尊是千年前我派青葉祖師收服的上古異獸,名叫‘水麒麟’。當年青葉祖師光大青云,降妖除魔,它是出過大力的。如今是我們青云門的鎮(zhèn)山靈獸,敬稱為靈尊”?!肚嘣浦尽酚螒蛑杏猩瘾F“水麒麟”。
4.故事情節(jié)。
完美公司表示,上述人物關系(7)、(8)同時也體現(xiàn)出《青云志》游戲使用了《誅仙》小說這部分故事情節(jié),該游戲使用其他故事情節(jié)有:
(1)杜必書好打賭?!墩D仙》1第28頁:“六師弟(杜必書)入門前本有好賭惡習,后來機緣巧合,被師父渡化上山,雖不再賭錢,但平常倒愛與人打賭過癮……”《誅仙》1第33頁:“杜必書哼了一聲,道,‘你們怕我賴賬啊?我杜必書行走天下,靠的就是賭品好名聞江湖……’”
《青云志》游戲中,杜師兄向小凡道:“小凡師弟,我同你打一個賭,三刻之內,師父必定回來,如若不然,你便為那瑤瑤師妹洗衣做飯三個月,如何?”小靈兒道:“六師兄真是的,都什么時候了還惦記著打賭,死性不改!”
(2)大黃與小灰是親密玩伴?!墩D仙》1第40頁:“‘你是說大黃嗎?’田靈兒臉不紅氣不喘地從后邊走了上來。張小凡一指那條大狗,道:‘它叫大黃?’田靈兒道:‘是,你可不要小看它,厲害得很呢?!薄墩D仙》大結局第241頁:“原先我們這里有一頭大黃的,是我?guī)煾祻男○B(yǎng)大的大狗,誰知這幾日居然也不見了蹤影,連狗吠聲也聽不見……汪汪汪,汪汪汪!吱吱吱吱,吱吱吱吱……一陣奇怪的叫聲猛然從那木屋之中響起,隨后只見黃影一閃,卻是從屋中竄出一條老大的黃狗過來,滿面堆歡,撒開四腳就跑;在狗背上居然還騎著一只灰毛猴子,面上少見的居然有三只眼睛,手中抓著一根香噴噴的肉骨頭……緊接著,從屋中跑出一個男子,粗衣麻褲,面上好像苦笑一般,大聲喊道:‘死狗,死猴子,你們又來偷肉骨頭吃啊……’”
《青云志》游戲中靈猴小灰問“大黃在哪里?大黃在哪里?”“吱……吱……(今天去哪里偷肉骨頭呢?)”
(3)張小凡的“攝魂棒”。《誅仙》1第54頁:“在水潭中央,堆著一堆亂石,大小不等,形狀各異,露出了少部分在水面上。亂石之中,斜插著一根黑色短棒……一聲呼嘯,在波浪聲中,那玄黑短棒突地急射而出,沖向那青光閃爍的‘噬血珠’,片刻后一聲巨響,兩件大兇煞之物撞到一起……”第99頁:“林驚羽微笑反問:‘那你呢,小凡,你有什么法寶嗎?’張小凡呆了一下,下意識地伸手到懷里摸了一下那根黑乎乎的‘燒火棍’?!墩D仙》1第222頁:“張小凡手中那看似難看的燒火棍,卻是當年魔教至兇之物‘噬血珠’和大竹峰后山幽谷中不明來歷的黑棒,以張小凡精血為媒熔煉而成。”該小說還有多處提及此棒。
《青云志》游戲中小書向小凡道:“七脈會武將近,你卻還沒有個像樣的法寶,成天揮舞那黑乎乎燒火棍似的短棒,始終不妥”“你這二尺短棒是何物?黑不溜秋,清涼入骨,以前從未見過你用過啊……嘖嘖,水潭邊偶然獲得的短棒,竟有如此神威能助你大敗魔教妖人,你必要仔細研究研究才好?!?/p>
(4)曾書書愛看書。《誅仙》1第120頁曾書書與張小凡對話:“這都怪我爹,當年我娘本給我取名英雄,你說曾英雄那有多氣派,偏偏我爹看我從小愛看書,便心血來潮給我取名書書……曾書書笑道:‘那是,這個我倒是不必謙虛,風回峰上下誰也沒有我看的書多……’”
《青云志》游戲中小書語:“嘿嘿,不是我吹噓,青云派中誰也沒有我看的書多?!薄霸鴰熓鍖η嗳~祖師很是仰慕”一節(jié)的章節(jié)描述有:“曾師叔是小書的父親,為人嚴肅老派,不知如何養(yǎng)出小書這樣古靈精怪的兒子?!?/p>
(5)噬魂珠和掌門之爭?!墩D仙》1第110-111頁:“道玄真人緩緩道:‘諸位有所不知,這萬蝠古窟雖然看起來人畜不近,但在八百年前,卻是魔教的一個重要據(jù)點……原來萬蝠古窟在八百年前是魔教中一個支派‘煉血堂’的總堂所在……’眾人都向道玄看去,天云道人道:‘師兄,你所指的究竟是何大兇之物,這般緊要?’道玄真人看了諸人一眼,沉聲道:‘嗜血珠!’眾人聳然動容,蒼松道人訝道:‘這兇物不是早隨著黑心老人死去而消失了嗎?’道玄真人搖頭道:‘不然,黑心老人雖死,但噬血珠未必便沒于世間……當年黑心老人出身便是在魔教的煉血堂一系,故以我推測,很可能噬血珠便在這窯洞之中?!薄墩D仙》2第228頁:“蒼松道人……‘早在一百年前,也是在這個玉清殿上,當我看到萬劍一萬師兄的下場之后,我就已經(jīng)瘋了!’蒼松道人……指著道玄真人,又指了指在人群背后,那在陰影中的三清神像,大聲地道:‘你,你們……’他向著田不易、水月、曾叔常、商正梁等青云首座指了過去:‘你們都給我憑良心說,這個掌門之位,到底是該誰來坐,是當年的萬師兄,還是他?’”
《青云志》游戲中年堂主向小凡道:“空桑老妖墳冢異變,我就知道噬魂珠現(xiàn)世了,且就在青云派中。”在“年堂主奪寶心切”一節(jié)中該游戲章節(jié)描述為“空桑老妖是誰?噬魂珠又是什么?魔教妖人如此興師動眾只為一顆珠子,果真不可理喻”;在蕭師兄與小凡解救人質一節(jié)的游戲章節(jié)描述為“原來空桑老妖與噬魂珠還有這般淵源,此等兇物若真出世必有大禍……”
松師伯自語:“只有萬師兄,才配得上青云掌門之位!”“哼,定是那些魔教奸邪無事生非,那珠子八百年前就隨空桑老妖消失了,只怕早已同那老妖尸身一起消解,又怎會在我青云派仙家勝地!”
(6)水麒麟無故攻擊。《誅仙》1第20-21頁:“青年道士示意驚魂未定的兩人繼續(xù)走,道:‘靈尊是千年前我派青葉祖師收服的上古異獸,名叫水麒麟。當年青葉祖師光大青云,降妖除魔,它是出過大力的。如今是我們青云門的鎮(zhèn)山靈獸,敬稱為靈尊?!钡?00-109頁:“只見在碧水潭邊,那只一直酣睡的巨獸水麒麟,突然間蘇醒過來,惡狠狠回過頭,碩大的雙目竟透出無盡兇光,背上毛發(fā)根根豎起,張開一張血盆大口,露出了兩根長長鋒利的獠牙,竟是擺出了一副攻擊姿態(tài)。而它的目標,赫然便是站在臺階上的青云門眾弟子?!驹谂_階上幾乎傻眼的青云年輕弟子們,只覺得忽地一股颶風涌來,個個立足不穩(wěn),除了幾個修行深的還勉強支持,大多數(shù)人竟都是左右跌倒。眾人不由得盡數(shù)失色,若沒有道玄真人出手擋下了水麒麟這雷霆一擊,真不知會有什么后果……此時水麒麟聲勢全無,但龐大的身軀聳立原地,仍然頗為可怕,只見它理也不理在半空中的一眾長老,眼睛只瞪著臺階上的年輕弟子,目光掃來掃去……田不易沉吟了一下,道:‘我看靈尊攻擊的目標似乎是一眾年輕弟子,難道說是有人觸怒于它?’……道玄真人搖了搖頭,道:‘靈尊乃是上古靈獸,性已通靈,千年來從未有如此突然失常的情況,其間必有原因。’”
《青云志》游戲中萬師伯稱:“奇怪,靈尊乃是我鎮(zhèn)山靈獸,已活了上千年,早已通靈,絕不會無故攻擊青云弟子的?!痹撎幍恼鹿?jié)描述為:“……前方水麒麟靈尊似有暴動……”“靈尊竟失控攻擊青云弟子,千百年來從未有過……”后提示“靈尊暴怒攻擊,是否與那短棒有關?”
(7)田靈兒與林驚羽關系不好?!墩D仙》1第68-69頁中:“田靈兒一聽便知是此人欺負了師弟,氣往上沖,加上剛才齊昊當面夸獎林驚羽,隱隱中還有自己比不上他的意思,心里更是老大的不舒服……”《青云志》游戲中小靈兒道:“至于那小羽,哼,氣量狹小心胸狹隘,分明就是看不得蕭師兄受我們尊敬崇拜,憑他的修為人品,想比肩蕭師兄簡直做夢?!辈⒆⒂小靶§`兒師姐與小羽向來不對盤。”
(8)七脈會武?!墩D仙》1第87頁中:“眾人之中,參加過上次青云門‘七脈會武’的只有大師兄宋大仁以及老二吳大義、老三鄭大禮、老四何大智,至于老五呂大信、老六杜必書都是田不易這幾十年間新收的弟子,還有就是年紀輕輕的田靈兒和張小凡,就更沒有見識過青云門這一甲子一次的盛事了?!钡?03頁:“道玄真人微微一笑,……‘諸位,你們都是青云門年輕一代的佼佼者,我青云一脈從建派至今,已有兩千余年……我派列代祖師為了警戒后人,并提攜年輕弟子,傳下了‘七脈會武’這一盛事,到如今已是整整二十屆了?!?/p>
《青云志》游戲中文師姐稱:“我派列代祖師為了警戒后人,并提攜年輕弟子,傳下了七脈會武這一盛事,到如今已經(jīng)一千多年了?!痹撜鹿?jié)描述為“一甲子一次的七脈會武明年又要舉行了,掌門真人命你去通知各脈首座七脈會武的準備事宜……”松師伯稱:“天下之事,向來成王敗寇,我們修仙之人一樣分三六九等,用實力說話,本次七脈會武,我龍首峰弟子必定折桂而歸!”另外,準備七脈會武相關任務一節(jié)的章節(jié)描述為“松師伯舉手投足危言畢露……去通知小竹峰月師叔?!痹聨熓宓溃骸八蓭熜帜莻€老家伙,一把年紀還如此執(zhí)著于勝負,枉為道者……當年青葉祖師傳下這七脈會武,實在英明?!?/p>
(9)田不易對歷年七脈會武比賽成績不滿?!墩D仙》1第31頁:“……二來座下弟子不太爭氣,青云門每過一甲子照例舉辦的七脈會武大試,連著幾屆下來,大竹峰弟子屢戰(zhàn)屢敗,除了大師兄宋大仁偶爾勝上一場,其余人等都以全敗告終,遂成為青云門內上下笑柄?!薄肚嘣浦尽酚螒蛑刑飵煾档溃骸昂撸伊柘龇迦硕伪?,你們又個個不成器,歷年的七脈會武早把我的老臉丟光了!”
(10)青葉道人挽救青云門?!墩D仙》1第4頁:“大概是青云子的相術終于顯靈了,或是上天累了,不再捉弄青云門,在這個時候,從青云門第十一代傳人中,竟出了一個驚才絕艷、領袖群倫的絕世人物——青葉道人……一日夜后青葉御劍而回,青云山六峰外敵,竟已盡數(shù)伏誅。青葉道人道法之強,手段之狠,一時間名動天下,青云門聲勢大盛。”《青云志》游戲中曾師叔道:“當年青云日漸式微,茍延殘喘,幸而得到青葉道人力挽狂瀾,從此蒸蒸日上,聲勢大盛?!?/p>
(11)水月大師和蒼松道人之間的矛盾?!墩D仙》1第188-189頁:“水月冷冰冰地道:‘如此說來,蒼松師兄也是對血煉之法一無所知,怎地便以為此法陰邪惡毒,便要誅殺這個少年了?’蒼松道人向水月大師看了過去,目光炯炯,氣勢逼人,道:‘哦,水月師妹,那你是什么意思?’……蒼松道人瞇起了眼,眼縫里卻透露出尖銳光芒,道:‘水月師妹為何今日一反常態(tài),大力為這個少年開脫,真是令人不解?’水月秀美的臉上怒意一閃而過,即道:‘我乃是就事論事,絕不似有些人,看不得同門別脈出了人才,害怕威脅自己的地位,便抓住些小事趕盡殺絕,毫無人性!’……道玄真人連忙插口進來,道:‘好了好了,說著說著怎么又吵起來了……’”
《青云志》游戲中在通知各脈準備七脈會武一節(jié)中有章節(jié)描述“月師叔同松師伯似乎略有齟齬,說起松師伯一臉不屑”,并提示“月師叔似與松師伯略有齟齬”。
5.場景。
(1)青云山?!墩D仙》1第3頁:“青云山連綿百里,峰巒起伏,最高有七峰,高聳入云,平日里只見白云環(huán)繞山腰,不識山頂真容……只是更有名的,卻是在這山上的修真門派——青云門”。《青云志》游戲中有青云派。華多公司指出,青云山在福建、山東、廣東都有真實的地名,完美公司無權對此提出主張;在百度百科中搜索“青云山”,結果出現(xiàn)福建省福州市永泰縣嶺路鄉(xiāng)與莆田市涵江區(qū)交界處,是國家級重點風景名勝區(qū)。
(2)黑暗沼澤?!墩D仙》3第26頁中:“至于西南所在,便是世人談之色變的巨大死亡沼澤。此處的氣候與蠻荒截然相反,一年之中,十日里倒有七八日是雨天的,各種奇異植物多如牛毛,繁茂生長。這等陰冷潮濕所在,向來便是世間劇毒惡獸毒蟲所居之處,而此處特有的劇毒沼氣,更是每逢下雨日子便從沼澤中腐爛的泥土里騰騰升起,人若吸進,若無解藥,不出半刻便劇毒攻心而亡……”第36頁中:“曾書書等一眾青云門弟子站在死亡沼澤的入口處,向里張望,舉目茫茫,到處是水草茂盛……”完美公司認可《誅仙》小說中未直接出現(xiàn)“黑暗沼澤”,但從對死亡沼澤的描述中可以認定與“黑暗沼澤”同義?!肚嘣浦尽酚螒虻氖澜绲貓D中包含有“黑暗沼澤”。華多公司指出,黑暗沼澤在多個作品、游戲中都出現(xiàn)過,包括小說《射雕英雄傳》中有“黑沼”以及同名電視劇中有“黑沼澤”場景的描寫;電影《魔戒》中也有“死亡沼澤”的場景;2014年曾推出《逃離黑暗沼澤莊園》冒險游戲,“黑暗沼澤”也是經(jīng)典游戲《魔獸世界》中的場景。
華多公司制作了《青云志》游戲人物、地名、兵器、神獸的名稱列表,主張這些名稱與《誅仙》小說中對應的名稱不一致,未改編該小說。人物名稱列表中包含完美公司主張的23個人物中小凡等20人及人物關系中涉及的傀王、呂師兄,玄師伯、月師叔和曾師叔未列其中,神獸名稱列表中包含玄青水麒麟,小灰未列其中。另,華多公司還提交了三份另案民事判決書,主張人物名稱不構成作品、未使用或少量使用作品名稱、情節(jié)不屬于對原作品的改編。
(二)不正當競爭
完美公司表示,其在本案中主張華多公司侵害著作權的行為亦構成不正當競爭,此外,華多公司還實施了虛假宣傳行為,并提交了(2016)京方圓內經(jīng)證字第17228號公證書(以下簡稱第17228號公證書)。該公證書顯示,2016年8月12日,依第17229號公證書相同步驟進入《青云志》游戲官網(wǎng)頁面;網(wǎng)頁中間游戲角色旁邊注有“張小凡/碧瑤”,下方“游戲攻略”列有“電視劇授權同名頁游YY《青云志》前瞻”等文章鏈接,打開后顯示該文于2016年7月11日發(fā)布,來源于07073游戲網(wǎng),文中寫道:“YY《青云志》是一款以經(jīng)典玄幻武俠小說為背景的即時戰(zhàn)斗ARPG網(wǎng)頁游戲,游戲通過恢弘大氣的場景、豐富刺激的大型PK玩法,最大程度還原原著正魔對抗……該題材講述的是張小凡少年遇到屠村之變,但并未為此沉淪,而是奮起對抗的故事?!表撁嫦路健盁衢T搜索”欄列有“青云志攻略誅仙青云志游戲攻略”。通過“頁游官網(wǎng)”首頁中的“新聞公告”,顯示自2016年1月27日至8月12日,發(fā)布有“YY青云志李易峰如約赴誅仙”“YY青云志7月28日11:00雙線1服火爆開啟!”“YY青云志《青云志》公測爆啟攜手媒體發(fā)福利啦”“YY青云志8月12日11:00雙線25服火爆開啟!”等宣傳鏈接,這些宣傳介紹主要列有該游戲不斷增加開服數(shù)量及推出各項優(yōu)惠充值活動的情況。完美公司指出,華多公司的上述宣傳內容使公眾誤認為《青云志》游戲與《誅仙》小說相關。
華多公司提交的第7080號公證書顯示,YY游戲網(wǎng)站《青云志》游戲介紹畫面中間游戲角色旁邊標注“小凡/瑤瑤”,“游戲背景”顯示于2016年7月13日發(fā)布:“《青云志》是一款根據(jù)同名電視劇劇情改編的大型ARPG網(wǎng)頁游戲,游戲以修真世界為背景,采用唯美寫實畫風……真實再現(xiàn)了電視劇的場景與劇情……”
訴訟中,華多公司承認其通過4366游戲網(wǎng)仍在運營《青云志》游戲。
五、華多公司主張其合法開發(fā)運營《青云志》游戲
2015年11月25日,華多公司與歡瑞世紀(北京)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歡瑞公司)訂立《游戲改編權授權許可協(xié)議》,約定歡瑞公司將電視劇《青云志》所展現(xiàn)的該劇劇本中不同于作品《誅仙》的單獨創(chuàng)作的相關內容授予華多公司,具體授權內容以歡瑞公司提供的素材為準,華多公司僅可使用歡瑞公司提供的素材用于改編的游戲、宣傳物料等。授權期限自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至《青云志》在電視臺開播起2年半止,此期限內華多公司僅可改編一款網(wǎng)頁游戲。網(wǎng)頁游戲版權(衍生權除外)歸華多公司所有,華多公司有權對該款網(wǎng)頁游戲進行運營。歡瑞公司保證華多公司有權以電視劇名稱命名網(wǎng)頁游戲,且不會侵犯歡瑞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權利。授權性質為獨占性權利以及轉授權和維權權利。授權使用費以版權金+分成的形式向歡瑞公司支付,版權金1000萬元。在歡瑞公司及時提供定妝照、劇本、劇照以及本協(xié)議要求的相關素材的基礎上,華多公司須于2016年5月31日之前完成網(wǎng)頁游戲產(chǎn)品版本的研發(fā)。
華多公司指出,《青云志》游戲中的角色形象來源于《青云志》電視劇演員造型,為此提交了《青云志》游戲中小琪、瑤瑤、吳師兄等造型的游戲截屏文件,《青云志》電視劇主要演員的定妝照,并提交部分郵件顯示這些定妝照等素材是電視劇版權人提供用于制作頁游。同時,華多公司表示,其為開發(fā)《青云志》游戲做了大量獨創(chuàng)性工作,除了人物角色、游戲任務外,還有大量畫面設計、游戲配音、神兵、異獸、道具等設計,是將《青云志》電視劇改編而來的類電影作品,并為此提交了《青云志》游戲的大量畫面截屏,證明其享有該游戲各組成元素的知識產(chǎn)權。
華多公司強調,其宣傳《青云志》游戲時重點突出與《青云志》電視劇的關系,該游戲使用的是電視劇元素,不涉及完美公司訴稱的小說元素。
完美公司表示,前述協(xié)議涉及到第三人,且華多公司未完整提交協(xié)議約定的附件,雙方是否實際履行也不清楚,同時,該協(xié)議授權內容中明確要求華多公司應避開原著小說內容。
《青云志》電視劇于2016年7月31日在湖南衛(wèi)視超級獨播劇場播出,由歡瑞公司出品。至2017年3月25日,該劇在優(yōu)酷視頻中播放量達到32.4億次,在騰訊視頻中,該劇為重點推薦劇目。百度百科中記載《青云志》電視劇于2016年12月獲得年度最佳游戲電視劇等多個獎項。華多公司表示,上述情形證明《青云志》電視劇有廣泛的市場知名度,且從百度指數(shù)看,“誅仙”的百度指數(shù)在2011-2016年都在低位徘徊,直至2016年7月出現(xiàn)急劇攀升達到峰值,“誅仙”“誅仙手游”“青云志”等關鍵詞的百度指數(shù)曲線所體現(xiàn)的熱度期間基本一致,“夢幻誅仙2”、“誅仙3”的百度指數(shù)分別在2012年2013年到達峰值。另外,華多公司提交了關于《青云志》手游的相關宣傳報道,證明借助電視劇主演的吸粉效應,實現(xiàn)影游聯(lián)動,已經(jīng)成為推廣游戲的重要方式之一,華多公司取得《青云志》電視劇版權方授權,同步上線頁游,既合法,也合乎商業(yè)邏輯。
六、其他
關于賠償:華多公司提交了龍空網(wǎng)論壇頁面,顯示有網(wǎng)友發(fā)帖稱完美公司的關聯(lián)公司僅支出了100萬的獨家游戲改編權費用,因此,華多公司認為完美公司在本案中主張500萬賠償請求,缺乏明顯的合理理由。同時,華多公司針對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業(yè)績快報中該公司營業(yè)收入和利潤總額快速增長,證明《青云志》游戲的上線未對完美公司的關聯(lián)公司帶來不利影響。本案中,完美公司提交了金額分別為2500元、1100元的公證費發(fā)票,證明公證費開支共3600元。
上述事實,有完美公司提交的《誅仙》小說圖書、協(xié)議書、公證書、網(wǎng)頁打印件、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銀行付款回單、聲明、比對列表、發(fā)票、域名證書、網(wǎng)絡文化經(jīng)營許可證,華多公司提交的協(xié)議、公證書、照片、郵件、網(wǎng)頁打印件、名稱列表、判決書等予以證明,一審法院證據(jù)交換筆錄、開庭筆錄等亦在案佐證。
一審法院認為:
完美公司主張華多公司開發(fā)運營的《青云志》游戲使用了《誅仙》小說中的人物名稱、人物關系、神獸名稱、故事情節(jié)和經(jīng)典場景,侵害了完美公司享有的該小說改編游戲的改編權、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完美公司同時主張華多公司前述侵害著作權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并對《青云志》游戲進行虛假宣傳。華多公司否認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本案訴由涉及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一審法院認為,首先要認定完美公司是否取得將《誅仙》小說改編為游戲并上線運營的權利,是否有權作為經(jīng)營者向華多公司主張不正當競爭;如果有權,其次再判斷《青云志》游戲中所使用人物名稱等元素是否侵害完美公司的改編權、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華多公司是否實施了針對完美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最后根據(jù)所確認的侵權行為認定華多公司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一、完美公司取得的權利
張戩(又名蕭鼎)是《誅仙》系列小說作者,享有該小說著作權。張戩于2006年10月30日將該小說改編網(wǎng)絡游戲并運營的權利授予完美公司的關聯(lián)公司完美網(wǎng)絡公司。后張戩與完美網(wǎng)絡公司的關聯(lián)公司完美世界(北京)軟件有限公司訂立《授權協(xié)議》,張戩授予完美世界(北京)軟件有限公司將其小說改編成游戲并上線運營的權利,權利性質為獨占性授權及轉授權。完美網(wǎng)絡公司對此未持異議?!妒跈鄥f(xié)議》期限內,完美世界(北京)軟件有限公司將其所獲得的權利轉授權給完美公司。根據(jù)本案現(xiàn)有證據(jù),一審法院認定完美公司根據(jù)合同約定自2015年9月30日起取得了將《誅仙》系列小說改編網(wǎng)絡游戲并運營所改編游戲的獨占性權利,從合同文義及目的理解,可以認定完美公司對《誅仙》小說享有改編網(wǎng)絡游戲的改編權及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有權提起本案訴訟。
華多公司以張戩已經(jīng)將《誅仙》系列小說改編游戲的獨家權利授予完美網(wǎng)絡公司,無權再將該權利授予他人的理由否認完美公司所享有的權利,在完美網(wǎng)絡公司對張戩將授予其權利再授權完美世界(北京)軟件有限公司不持異議的情況下,一審法院認為張戩與完美網(wǎng)絡公司已一致同意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張戩有權再與完美世界(北京)軟件有限公司訂立相關合同,故華多公司的上述抗辯理由不成立。
本案證據(jù)顯示,完美公司經(jīng)授權開發(fā)運營《誅仙》系列網(wǎng)絡游戲,與開發(fā)運營《青云志》游戲的華多公司同為網(wǎng)絡游戲經(jīng)營者,就本案爭議內容,二者存在直接競爭關系。完美公司已取得開發(fā)運營《誅仙》小說相關內容網(wǎng)絡游戲的權利,故有權對他人使用《誅仙》小說相關內容經(jīng)營網(wǎng)絡游戲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提起訴訟。華多公司提出部分《誅仙》系列游戲還有其他經(jīng)營者,相關行政許可證注明的開辦單位、游戲運營單位,微博或微信帳號認證主體非完美公司等意見,僅表明在《誅仙》游戲運營過程中還涉及其他主體,但無法據(jù)此排除完美公司為《誅仙》系列網(wǎng)絡游戲的經(jīng)營者,故一審法院對華多公司的此項抗辯不予采信。
二、華多公司的行為是否侵害完美公司享有的《誅仙》系列小說改編權、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
本案中,完美公司主張華多公司開發(fā)運營的《青云志》游戲中使用了《誅仙》小說中23個主要人物名稱及相關人物關系、靈猴小灰和水麒麟2個神獸名稱、部分故事情節(jié)以及經(jīng)典場景青云山、黑暗沼澤,侵害了完美公司享有的將《誅仙》小說改編游戲的改編權、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華多公司主要的抗辯理由,一是其取得了電視劇《青云志》權利人授予的將該劇素材改編游戲的權利,其通過大量獨創(chuàng)性工作開發(fā)《青云志》游戲,其中的角色形象來源于該劇演員造型;二是《青云志》游戲中使用的人物名稱、神獸名稱與《誅仙》小說中對應名稱不一致;三是《青云志》游戲中的師徒關系來源于《青云志》電視劇;四是游戲人物名稱、場景等元素不具有獨創(chuàng)性,不構成表達,不屬于作品。
一審法院根據(jù)現(xiàn)有證據(jù)及雙方陳述意見認為,華多公司的行為是否侵害改編權,應先分析華多公司的行為是否是對《誅仙》小說內容的改編,如果是改編行為,華多公司是否有合法理由改編。
(一)《青云志》游戲是否改編《誅仙》小說內容
我國著作權法規(guī)定,著作權人享有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chuàng)作出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新作品的權利。改編作品是指在保留原作品的基本表達的情況下進行獨創(chuàng)性勞動而形成的新作品。本案中,張戩創(chuàng)作的《誅仙》小說以柔弱少年張小凡經(jīng)歷屠村之變開始,后加入田師門無意間獲得噬血珠和攝魂棒,到卷入天音寺和青云門的爭斗,經(jīng)歷各種險惡磨難而不斷強大為故事主線,對張小凡成長經(jīng)歷過程中遇到的各種角色人物事件進行展開的“華語奇幻文學”作品。除了反映作者“天馬行空想象力”和“雄健恢弘敘事”風格的小說整體屬于作者的獨創(chuàng)性表達,小說中包括人物名稱、經(jīng)歷及性格特點、人物關系、故事情節(jié)等部分也是作者獨特的智力創(chuàng)作成果,亦屬于作者的獨創(chuàng)性表達。
本案證據(jù)顯示,《青云志》游戲中有完美公司主張的23個人物名稱及部分人物關系、2個神獸名稱、黑暗沼澤場景名稱,以及與完美公司主張的故事情節(jié)對應的游戲中人物對白、章節(jié)描述、提示等內容。《青云志》游戲中所出現(xiàn)的上述內容,雖然不能體現(xiàn)對《誅仙》小說整體的改編,但是否屬于對《誅仙》小說中具有獨創(chuàng)性內容的改編,一審法院分析如下:
關于涉案人物名稱、人物關系:《青云志》游戲為玩家設置了兩個角色“小凡”“瑤瑤”,從角色“小凡”出發(fā),按游戲規(guī)則設置的玩家任務可遇到宋師兄、吳師兄、小靈兒、小琪等師兄、師姐,以及蘇師娘、萬師伯、玄師伯等師伯(娘)、師叔等人;從角色“瑤瑤”出發(fā),按游戲規(guī)則設置的玩家任務可遇到父親傀王及前述人物角色。這些人物名稱盡管與《誅仙》小說中對應的人物名稱不完全一致,如《青云志》游戲中的瑤瑤、小靈兒、宋師兄、蘇師娘,而《誅仙》小說中分別為碧瑤、田靈兒、宋大仁、蘇茹,但游戲人物命名規(guī)則基本以《誅仙》小說對應人物姓名中的“名”或“姓”進行指代,且該游戲中的玩家角色名“小凡”在《誅仙》小說中有多人稱“張小凡”為“小凡”。同時,《青云志》游戲中這些人物之間的相互關系,諸如田師傅和小凡間上下輩關系,玄師伯、松師伯和曾師叔等的同輩關系,小凡與宋師兄、吳師兄等的同門關系,小羽與小凡間好友兼兄弟關系,以及宋師兄與文師姐間的情侶關系等,都與《誅仙》小說中對應人物之間的相互關系基本一致。因此,一審法院認為,《青云志》游戲中的涉案人物名稱、人物關系與《誅仙》小說中對應人物名稱、人物關系構成實質性相似。
關于神獸名稱:《青云志》游戲中,玩家小凡完成相關任務后獲得了“靈猴小灰”,小灰成為小凡的伙伴,且小灰自語其為“三眼靈猴”?!墩D仙》小說中,張小凡的伙伴就是一只三眼靈猴,張小凡給其起名為小灰。顯然,《青云志》游戲中的靈猴小灰不僅從名稱、與主人的關系等方面都與《誅仙》小說中對應內容一致。另外,《誅仙》小說中青云門重要的神獸“水麒麟”,《青云志》游戲中亦有神獸“水麒麟”,加上游戲中還設置有水麒麟無故攻擊等情節(jié),可以認定游戲中的該神獸名稱來源于《誅仙》小說。
關于故事情節(jié):對于完美公司在本案中主張的《青云志》游戲中的相關情節(jié)使用了《誅仙》小說中對應故事情節(jié)的內容,一審法院注意到,宋師兄與文師姐的關系部分,完美公司指出的《青云志》游戲中宋師兄自語表明其對師父是否同意其與文師姐的事心懷忐忑,而《誅仙》小說中從第一部中提及文師姐對宋師兄好,到大結局中宋大仁與文敏成親,并未體現(xiàn)宋師兄對其與文敏之事的擔憂,因此,一審法院認為《青云志》游戲中此部分內容無法體現(xiàn)與《誅仙》小說對應情節(jié)的相似性。對于完美公司主張的其他故事情節(jié),《青云志》游戲中通過人物對白、章節(jié)描述以及提示語反映了杜師兄好賭、小黃與小灰一起偷肉骨頭、小凡的法寶是其水潭邊偶得的一根黑乎乎燒火棍似的短棒、小書看書多、松師伯認為萬師伯才配得上青云掌門、鎮(zhèn)山靈尊水麒麟無故攻擊青云弟子是千百年來從未有過的事、一甲子一次的七脈會武等完美公司在本案中主張的故事情節(jié),與《誅仙》小說中對應情節(jié)的表達構成實質性相似。
綜合前述人物名稱、人物關系、神獸名稱及故事情節(jié),一審法院認為《青云志》游戲中的涉案內容來源于《誅仙》小說,是按網(wǎng)頁游戲要求對該小說中對應表達的改編。華多公司抗辯稱游戲人物名稱、場景等元素不具有獨創(chuàng)性,不構成表達,對此,一審法院認為,僅就某一網(wǎng)絡游戲中的人物名稱、場景名稱或單一元素而言,或者出于無法反映作者獨創(chuàng)性的取舍、安排,或者無法完整傳達作者的創(chuàng)作思想而難以構成作品,但是,若將他人作品中人物名稱、人物關系、故事情節(jié)、場景等綜合性元素的獨創(chuàng)性表達改編為網(wǎng)絡游戲中對應內容,依然屬于對原作品獨創(chuàng)性表達的使用行為,應獲得原作品著作權人許可。
另外,對于完美公司主張的青云山和黑暗沼澤兩個場景,一是因本案證據(jù)顯示《青云志》游戲中僅能體現(xiàn)青云派,未直接出現(xiàn)與《誅仙》小說所描述的青云山相同或近似的場景,二是《誅仙》小說中雖然詳細描寫了與“黑暗沼澤”文義近似的場景,但未直接使用“黑暗沼澤”作為場景名稱,而《青云志》游戲地圖中雖然包括“黑暗沼澤”這一板塊名稱,但本案證據(jù)并未顯示進入該地圖板塊,無法了解這一板塊的游戲設置場景是否與《誅仙》小說中對應的場景描述相同或近似。為此,完美公司提出《青云志》游戲改編《誅仙》小說涉案場景的主張,證據(jù)不足,一審法院對此部分主張不予支持。
(二)華多公司所獲得的授權能否對抗完美公司的主張
華多公司于2015年11月經(jīng)《青云志》電視劇權利人歡瑞公司授權,有權對歡瑞公司提供的素材改編網(wǎng)絡游戲并運營該游戲。一審法院注意到,根據(jù)許可協(xié)議約定,華多公司取得的授權僅涉及將電視劇《青云志》所展現(xiàn)的該劇劇本中不同于作品《誅仙》的單獨創(chuàng)作的內容,如演員劇照等,因此,華多公司根據(jù)該授權,僅能使用《青云志》電視劇中的獨創(chuàng)性內容,無法在其開發(fā)運營的游戲中使用《誅仙》小說相關的內容。
同時,華多公司強調其為開發(fā)《青云志》游戲做了大量獨創(chuàng)性工作,《青云志》游戲是將《青云志》電視劇改編而來的類電影作品,對演繹作品中獨創(chuàng)性部分再演繹無需獲得小說作者的同意。一審法院認為,首先,華多公司為開發(fā)《青云志》游戲所做的獨創(chuàng)性工作可以使其對該游戲整體及獨創(chuàng)性智力成果部分享有著作權,但不能據(jù)此認定華多公司對該游戲中改編自他人作品的部分亦享有著作權。其次,《青云志》游戲整體是否屬于類電影作品的性質不影響該游戲各元素或元素組合系改編自他人作品中獨創(chuàng)性表達的情形。再次,華多公司經(jīng)授權可將《青云志》電視劇中區(qū)別于《誅仙》小說內容的獨創(chuàng)性部分用于《青云志》游戲的演繹創(chuàng)作中,但無權未經(jīng)許可使用《誅仙》小說中的獨創(chuàng)性部分用于該游戲的演繹創(chuàng)作。因此,一審法院認為華多公司取得的授權無法對抗完美公司的本案主張。
綜上,華多公司未經(jīng)許可使用《誅仙》小說中涉案人物名稱、人物關系、神獸名稱及除宋師兄和文師姐關系以外的故事情節(jié)改編成《青云志》游戲的組成部分,侵害了完美公司享有的就《誅仙》小說改編為游戲的改編權。華多公司未經(jīng)許可通過信息網(wǎng)絡運營《青云志》游戲,使公眾可以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其侵害改編權的《誅仙》小說中的涉案內容,亦侵害了完美公司的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
三、華多公司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
本案中,完美公司主張華多公司侵害著作權的行為亦構成不正當競爭,同時主張華多公司對《青云志》游戲的宣傳構成虛假宣傳。一審法院認為,經(jīng)營者的被控行為屬于侵害他人著作權的有專門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情形的,不應再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調整,故完美公司已主張華多公司侵害著作權且一審法院已作出相應認定的情況下,一審法院不再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對華多公司的行為進行評判。
關于虛假宣傳,完美公司主張第17228號公證書中顯示的《青云志》游戲官網(wǎng)中使用《誅仙》小說名稱及元素進行宣傳,一審法院注意到該網(wǎng)站首頁中間顯著位置在角色旁標注“張小凡/碧瑤”,“游戲攻略”發(fā)布有以《誅仙》小說為故事背景介紹的文章,其中提及“張小凡”遇屠村之變等情節(jié)概要,“熱門搜索”欄目還提供“誅仙青云志游戲攻略”等搜索關鍵詞。同時,“頁游官網(wǎng)”首頁中有體現(xiàn)“誅仙”文字的新聞公告。一審法院注意到,根據(jù)華多公司提交的第7080號公證書顯示,完美公司主張的前述網(wǎng)站內容已不存在,在完美公司未能進一步提交證據(jù)證明涉案行為此后仍持續(xù)的情況下,一審法院確認完美公司在本案中主張?zhí)摷傩麄鞯膬热葜吝t已于2017年4月19日停止,故一審法院對完美公司主張的此項行為應適用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
綜合第17228號公證書顯示的宣傳內容,一審法院認為,華多公司未經(jīng)許可在《青云志》游戲的宣傳中,多次使用《誅仙》小說名稱、突出使用“張小凡”“碧瑤”主角人物名稱,并以《誅仙》小說故事概要作為《青云志》游戲背景介紹,使人誤認為《青云志》游戲是經(jīng)《誅仙》小說權利人許可改編自該小說,或有權合法使用該小說人物名稱、故事背景等相關元素的一款游戲,華多公司的行為存在明顯的主觀惡意,構成虛假宣傳。
華多公司通過舉證欲證明“青云志”指數(shù)遠高于“誅仙”,華多公司不存在搭便車的主觀故意等意見,并非其否認前述行為構成虛假宣傳的理由,一審法院對此不予采信。
四、華多公司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華多公司應為其侵害著作權及虛假宣傳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審法院對完美公司主張華多公司停止侵害改編權、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的行為依法予以支持,因華多公司的涉案虛假宣傳行為已經(jīng)停止,一審法院再行判令華多公司停止該行為已無必要。關于消除影響,一審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華多公司應在《青云志》游戲官網(wǎng)首頁或一家游戲門戶網(wǎng)站首頁刊登聲明為完美公司消除影響。關于賠償損失,盡管完美公司提交了其向完美世界(北京)軟件有限公司支付的授權費用,但考慮到此系關聯(lián)公司交易,且華多公司開發(fā)運營的《青云志》游戲僅其中部分內容侵權,并非整體替代完美公司改編運營《誅仙》系列游戲,不宜將完美公司完整的授權費用作為參考依據(jù)。而華多公司因本案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違法所得亦無充分證據(jù)證明,故一審法院綜合考慮以下因素:第一,《誅仙》小說在玄幻小說中知名度較高,作者授權改編游戲的許可使用費較高;完美公司及其關聯(lián)公司較早即開發(fā)運營《誅仙》系列游戲,使《誅仙》小說相關的游戲傳播時間較長、知名度較高。第二,華多公司在應知《青云志》電視劇來源于《誅仙》小說,且應知該小說著作權人的情況下,僅從《青云志》電視劇權利人處獲得授權即改編網(wǎng)絡游戲;在明知其所獲授權僅為將《青云志》電視劇中獨創(chuàng)性部分改編游戲的情況下,超出授權范圍將《誅仙》小說中的部分內容改編入游戲,主觀故意明顯。第三,《青云志》游戲自2016年8月上線以來,用戶量增長快,至2017年4月16日,即已開啟雙線470服,訴訟中,雙方確認該游戲開啟476服。第四,《青云志》游戲中雖然使用《誅仙》小說中的人物名稱、人物關系、故事情節(jié)等元素,但這些元素未構成游戲畫面整體內容,僅為該游戲組成部分。綜合以上因素,一審法院認為,完美公司主張的賠償數(shù)額過高,一審法院不予全部支持。完美公司因本案所付合理開支,華多公司應一并予以負擔。
綜上,一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十四)項、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一、一審判決生效之日起,廣州華多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在《青云志》網(wǎng)頁游戲中使用涉案人物名稱、人物關系、神獸名稱、故事情節(jié)的侵害改編權行為,并停止通過信息網(wǎng)絡傳播含有涉案侵權內容的《青云志》網(wǎng)頁游戲;二、一審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廣州華多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經(jīng)營的《青云志》網(wǎng)頁游戲官網(wǎng)首頁或一家游戲門戶網(wǎng)站首頁刊登聲明,就本案虛假宣傳行為為完美世界(北京)軟件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消除影響[聲明內容須經(jīng)一審法院審核,逾期不履行,一審法院將根據(jù)完美世界(北京)軟件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申請,在相關媒體公布判決主要內容,費用由廣州華多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承擔];三、一審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廣州華多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賠償完美世界(北京)軟件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經(jīng)濟損失300萬元及合理開支3600元;四、駁回完美世界(北京)軟件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未按一審判決所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則應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二審期間,完美公司向本院提交了一份由完美網(wǎng)絡公司與完美軟件公司共同出具的案件情況說明。該說明載明,完美網(wǎng)絡公司與完美軟件公司認可二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相同,部分董事、監(jiān)事和高管相同,系關聯(lián)公司。在《授權協(xié)議》簽署時,完美網(wǎng)絡公司對協(xié)議內容知情且同意?!妒跈鄥f(xié)議》簽訂后,《合作協(xié)議》不再履行,該協(xié)議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完美網(wǎng)絡公司對《轉授權協(xié)議》簽署知悉,對于完美軟件公司轉授權給完美公司不持異議。華多公司認可上述說明的真實性,但認為該說明沒有效力,不能視為之前協(xié)議的解除。
本院對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結合雙方的訴辯稱意見以及相關事實,本案的爭議焦點如下:
一、完美公司是否有權提起本案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第四款規(guī)定,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可以作為證據(jù)。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權利人,但有相反證明的除外。
根據(jù)在案事實可知,《誅仙》系列小說的作者為張戩,其享有對《誅仙》系列小說的著作權。2006年10月30日,張戩與完美網(wǎng)絡公司簽訂《合作協(xié)議》,約定完美網(wǎng)絡公司取得對《誅仙》系列小說進行網(wǎng)絡游戲開發(fā)和使用的權利。2013年6月6日,張戩與完美軟件公司簽訂《授權協(xié)議》,約定授權內容包括《誅仙》系列小說的游戲改編權并可以轉授權,完美軟件公司可以發(fā)現(xiàn)發(fā)行、運營及授權他人發(fā)行、運營其改變開發(fā)的游戲產(chǎn)品等,授權期限為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二十年,性質為獨占使用授權,可以轉授權。2015年9月30日,完美軟件公司與完美公司簽訂《轉授權協(xié)議》,將其獲得《誅仙》系列小說游戲改編及運營、發(fā)行和宣傳等的權利轉授權給完美公司。華多公司認為,在案證據(jù)并未顯示張戩和完美網(wǎng)絡公司通過書面方式解除了《合作協(xié)議》,因此,張戩之后的授權屬于重復授權,完美公司無法通過在后的授權取得游戲改編權。對此,本院認為,《授權協(xié)議》第八條約定“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xié)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從合同目的上理解,該條旨在通過限制解除通知的形式以確保單方提出變更、解除協(xié)議意思表示的確定性,并不意味著,未經(jīng)書面形式確認,雙方即便均同意終止該協(xié)議,仍不能產(chǎn)生合同終止的法律效力。結合上述兩份協(xié)議約定的內容、各方與張戩之間的協(xié)議履行情況、完美網(wǎng)絡公司與完美軟件公司的關聯(lián)關系,以及完美網(wǎng)絡公司在二審期間明確出具聲明,表示其對《授權協(xié)議》簽署一節(jié)知情,《授權協(xié)議》簽署后《合作協(xié)議》即終止等事實,本院認定,張戩與完美網(wǎng)絡公司均認可《合作協(xié)議》在《授權協(xié)議》簽訂后即終止,完美軟件公司基于《授權協(xié)議》取得的授權有效,完美軟件公司向完美公司轉授權亦有效。因此,完美公司獲得了《誅仙》系列小說的游戲改編權及相關權利,鑒于《授權協(xié)議》中,權利內容包括享有運營改編開發(fā)的游戲產(chǎn)品的權利以及權利性質為獨占,從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角度,上述權利實質應包括為了保證改編游戲的獨占運營和使用從而禁止他人對《誅仙》系列小說進行游戲改編以及后續(xù)使用、傳播的權利。綜上,完美公司有權就本案所訴侵害著作權的行為提起訴訟。
此外,完美公司經(jīng)授權開發(fā)運營《誅仙》系列網(wǎng)絡游戲,與華多公司均為網(wǎng)絡游戲經(jīng)營者,本案中涉及的游戲亦存在相同的受眾,因此,就本案爭議內容,雙方存在競爭關系,亦有權本案所訴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提起訴訟。
華多公司認為完美公司獲得的是《誅仙》系列小說的授權,無權就《青云志》電視劇改編游戲一節(jié)提起訴訟,本院認為,完美公司主張權利的基礎和相應請求均基于《誅仙》系列小說,華多公司的該主張無事實依據(jù),本院不予支持。此外,華多公司提出的網(wǎng)絡游戲存在其他的著作權登記主體以及運營商等事實,并不足以動搖本院關于完美公司原告主體適格的認定,本院對其該項主張亦不予支持。
二、華多公司是否侵害了完美公司就《誅仙》系列小說享有的游戲改編權以及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
判定侵權的前提是華多公司對完美公司主張的《誅仙》系列小說內容具有接觸可能性以及其在《青云志》游戲中使用的內容與完美公司主張的《誅仙》系列小說內容構成實質性相似。雙方爭議的主要為實質性相似問題。
一審法院查明,《青云志》游戲中有23個人物名稱、8類主要人物之間的關系、2個神獸名稱、11處故事情節(jié)、2個場景與《誅仙》系列小說存在對應關系。其中,一審法院認定,綜合人物名稱、人物關系、神獸名稱以及故事情節(jié),《青云志》游戲中的涉案內容與《誅仙》系列小說中的內容構成實質性相似。華多公司認為,《青云志》游戲沒有使用“張小凡”等小說中的人物名稱,并且,單純的人物名稱、關系等要素不構成表達,即使構成表達,相關人物關系亦屬于仙俠類題材的固有表達,不具有獨創(chuàng)性。一審法院所認定的11處故事情節(jié)屬于細節(jié)性元素,在缺乏故事發(fā)展脈絡和主體情節(jié)的情況下,對與故事發(fā)展并無有效貢獻,不構成實質意義上的情節(jié),且占比極小,因此,從整體上,作品之間的內容不構成實質性相似。
本院認為,創(chuàng)作行為是整體的,雖然通常會從分析的角度將要素進行歸納,但在實質性相似的判斷上,需結合創(chuàng)作行為在要素之中以及要素之間的體現(xiàn)進行綜合判斷。(2018)京民終226號民事判決認為,具體的創(chuàng)作要素以特定形式相結合相對完整地表達了作者對特定人物塑造或情節(jié)設計的構思,對于上述要素的運用體現(xiàn)了作者在作品表達中進行的取舍、安排和設計,則屬于涉案作品獨創(chuàng)性表達的有機組成部分。該判決亦表示,對于非一般意義上的整體性或局部性使用,而是將內容進行截取式、組合式的使用也可能構成侵權。本案中,兩作內容中具有對應關系的人物和神獸均為兩作的主要角色,雖然《青云志》游戲將《誅仙》小說人物的名稱轉化成了昵稱或身份稱謂,但人物設置實質沒有變化。同時,《青云志》游戲并非單一地、脫離背景或主要故事脈絡地去獨立使用人物名稱、基礎人物關系或者微量細節(jié)?!肚嘣浦尽酚螒蚺c《誅仙》小說相對應的“人物”方面的內容進一步包括了人物性格以及人物關系背后部分故事情節(jié)等,對應的故事情節(jié)也并不是華多公司所主張的與主線故事無關的細節(jié),而是可以體現(xiàn)背景設定、主要人物特征以及與主線劇情脈絡相關的內容,因此,綜合來看,兩作對應的內容足夠具體,可以體現(xiàn)作者在作品表達中進行的取舍、安排和設計,構成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表達。綜上,一審法院綜合人物名稱、人物關系、神獸名稱及故事情節(jié)等要素,認為兩作在上述部分構成實質性相似,并無不當。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第六項規(guī)定,未經(jīng)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應當根據(jù)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guī)定,未經(jīng)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fā)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wǎng)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應當根據(jù)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并可處以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華多公司認為,電視劇《青云志》改編自《誅仙》系列小說,從著作權法體系解釋的角度,《青云志》游戲基于電視劇《青云志》再次進行改編無需征得原著作權人的許可。本院認為,一方面,華多公司與歡瑞公司簽訂《游戲改編權授權許可協(xié)議》,約定歡瑞公司將電視劇《青云志》所展現(xiàn)的該劇劇本中不同于作品《誅仙》的單獨創(chuàng)作的相關內容授予華多公司,具體授權內容以歡瑞公司提供的素材為準,華多公司僅可使用歡瑞公司提供的素材用于改編的游戲、宣傳物料等,可見華多公司并未獲得使用《誅仙》系列小說內容的許可;另一方面,其主張無需取得原著作權人許可的理由,屬于對法律理解有誤,本院不予支持。因此,華多公司就《誅仙》系列小說內容的使用并未獲得著作權人許可。
在未獲許可的情況下,華多公司將《誅仙》系列小說中的部分內容改編成《青云志》游戲中的組成部分,侵害了完美公司享有的就《誅仙》系列小說改編為游戲的改編權。華多公司未經(jīng)許可通過信息網(wǎng)絡運營《青云志》游戲,使公眾可以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誅仙》系列小說中的相關內容,亦侵害了完美公司的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一審法院對此認定無誤,本院予以支持。華多公司侵害了完美公司就《誅仙》系列小說享有的游戲改編權以及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三、華多公司在網(wǎng)站上的宣傳行為是否構成虛假宣傳
1993年12月1日施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經(jīng)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chǎn)者、有效期限、產(chǎn)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完美公司認為,華多公司在網(wǎng)站宣傳時使用《誅仙》系列小說的內容,會使得公眾產(chǎn)生“《青云志》游戲獲得了《誅仙》系列小說的正版授權”的誤解,進而使得公眾作出錯誤的消費判斷,并損害完美公司相應的競爭利益。華多公司認為,其宣傳行為不構成虛假宣傳。
本院認為,經(jīng)營者對于商品或服務的信息,尤其是對可能會影響相關公眾消費判斷決策的信息,具有如實陳述的義務。未按事實陳述、片面陳述或者進行誘導性陳述,導致相關公眾對真實情況產(chǎn)生誤解并影響相關公眾的消費判斷的,均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guī)范的虛假宣傳行為。本案中,華多公司與歡瑞公司簽訂的協(xié)議明確約定,華多公司僅取得《青云志》電視劇中與《誅仙》小說無關的獨立創(chuàng)作內容的授權。獨立創(chuàng)作的內容主要指影視人物及演員形象、服裝等素材,核心受眾應是《青云志》電視劇的觀眾以及相關演員的粉絲,而對于《誅仙》小說部分,華多公司并未支付相應的對價。由此可見,《青云志》游戲在宣傳經(jīng)營中,應當與《誅仙》系列小說合理區(qū)分,不得對其進行不當利用。本案中,華多公司在網(wǎng)站進行宣傳時,表明《青云志》游戲取得了《青云志》電視劇的正版授權,同時又使用了《誅仙》系列小說中的內容進行宣傳。其雖未明確聲稱《青云志》游戲取得了《誅仙》系列小說的授權,但相關公眾一般均知曉《青云志》電視劇改編自《誅仙》系列小說這一事實,當相關公眾看到“《青云志》游戲取得《青云志》電視劇正版授權”這一內容時,一般不容易想到《青云志》游戲實際只取得了《青云志》電視劇獨創(chuàng)部分的授權,而未取得《誅仙》系列小說授權。而對于相關公眾的認知情況,華多公司應當是清楚的。即使從商業(yè)邏輯的角度,不去苛責華多公司完整陳述其授權細節(jié)以消除相關公眾可能存在的誤解,華多公司至少也應嚴格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規(guī)避使用《誅仙》系列小說的要素,避免相關公眾加深誤解,進而產(chǎn)生錯誤的消費決策。實際上,華多公司不但沒有規(guī)避《誅仙》系列小說的要素,反而主動使用《誅仙》小說內容進行宣傳,可能使得本不屬于《青云志》電視劇但屬于《誅仙》小說的受眾誤以為《青云志》游戲取得了《誅仙》小說的正版授權而作出消費判斷,使相關公眾分流,進而損害獲得《誅仙》系列小說授權的相關游戲運營者的利益。綜上,華多公司的宣傳行為可能導致相關公眾認為《青云志》游戲獲得了《誅仙》系列小說的授權,而實際上該事實不存在,相關公眾基于該不存在的事實可能做出錯誤的消費判斷,因此,華多公司的宣傳行為構成虛假宣傳。該虛假宣傳行為與一審法院認定的著作權侵權行為不屬于同一行為,不存在重復評價或事實矛盾的問題,對于華多公司的相應主張,本院不予支持。
四、一審法院對華多公司承擔民事責任的認定是否正確
如上所述,華多公司侵害了完美公司就涉案內容享有的著作權以及實施虛假宣傳行為損害了完美公司的利益,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鑒于在案證據(jù)無法充分證明侵權損失或違法所得,故一審法院綜合考慮《誅仙》系列小說知名度、游戲改編許可使用費、《誅仙》系列游戲傳播時間和知名度、華多公司的主觀故意、《青云志》游戲運營情況以及實際使用《誅仙》小說內容的比例等因素,認定的賠償以及合理開支數(shù)額合理,本院予以確認。
綜上,完美公司、華多公司的上訴請求,均依據(jù)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本院予以維持。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53627元,由完美世界(北京)軟件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負擔22800元(已交納),由廣州華多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負擔30829元(已交納)。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 判 長 宋 鵬
審 判 員 楊 潔
審 判 員 李志峰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王曹翼
書 記 員 馬 靜
來源:IPRdaily綜合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諾誠游戲法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誅仙》訴《青云志》改編頁游侵害小說游戲改編權二審判決書!(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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