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張月梅 商標評審委員會 IPRdaily特約撰稿人
【小D導讀】
每個創(chuàng)建品牌者都在努力讓自己的品牌成為唯一,而設計一個獨有的圖形做商標,才是保證品牌與眾不同的最好起點。
很多商標案給我的感覺是替當事人惋惜,恨不得時光倒流,有機會告訴當事人怎樣重新選擇標識來申請注冊商標??墒谴┰竭@門技術實在太難,我能做的只是把案情介紹出來,以供后來人吸引教訓。
比如這件商標駁回復審案,沒有涉及著作權問題,只與商標近似相關,但反映出的是圖形商標如何選擇的觀念。
該案中,申請商標是“”,引證商標是“
”。
我以前一直強調(diào)圖形商標一定要說明呼叫是什么,在呼叫完全不同的情形下,圖形即使有點相似或者表達同一種事物,一般也不易導致消費者混淆??墒侨绻裆鲜鰞缮虡艘粯?,圖形基本相同,無論怎么呼叫大概也不能消除混淆的可能性了。
雖然人們總是能分得清“藍貓”和“湯姆貓”、“唐老鴨”和“大黃鴨”,但如果看到的“藍貓”和“湯姆貓”旁邊站的是同一只貓,恐怕還是會產(chǎn)生疑問,這倒底是哪只貓,或者一只貓的兩個名字?
這正是這件商標案給我很大觸動的原因。我本認為“毛茹小象”和“佰順象”應該是兩頭不同的象,可是當事人在文字旁邊立了同一只象作說明,我也只好無奈地接受了這可能是同一只象的事實。
這個后果對當事人來說實在是悲摧,直接導致其商標被商標局、商評委、北京市一中院和北京市高院一致駁回,結論也正如北京市高院的判決一樣:申請商標和引證商標的顯著識別部分均為小象圖形,二者的小象圖形基本相同,且二者的右上為漢字,右下均為字母,二者的整體視覺效果較為接近,同時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相關公眾施以一般注意力,容易對商品來源產(chǎn)生混淆、誤認。
實踐中,大部分圖形標識無論是作為商標整體還是組成部分,無論是簡單還是復雜,多是經(jīng)設計過的,是一幅有別于實物的“畫”。而經(jīng)驗說明,不同的人畫出相同的畫的可能性相當?shù)?。但為什么這兩幅畫如此巧合地相像呢?
只能合理地認定這根本不是巧合。雖然沒有進行調(diào)查,但我還真的不認為當事人主觀上是想抄襲別人的畫。我認為最大可能性是,當事人上網(wǎng)在標準圖庫或者什么地方,找到了這個大象圖形,覺得不錯,拿來就用了。先不說這本身就可能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的問題,也可能造成和他人在先商標圖形完全相同的結果,如本案一樣,一只象被起了兩個完全不同的名字。
我上網(wǎng)百度了一下,在天貓上還真有一家“毛菇小象”女裝店,看起來也是一家誠實經(jīng)營的店。“毛菇小象”在我看來也是一個相當有獨創(chuàng)性的名字,加之當事人一直把官司打到了北京市高級法院,足以見其對該商標的重視程度??墒牵捎陂_始時的不夠重視,結局顯然不如其意。
所以,我只是想強調(diào)一點:再喜歡的畫也不能拿來就用,包括那些在網(wǎng)上圖庫中被廣泛使用的常見圖形。
正確的做法是,選擇圖形作為商標時,一定要自行獨立設計。既然兩個人很難巧合地畫出幾乎相同的畫,那么您畫的的圖就基本會成為唯一,而您起的名字也就有唯一的對應了。不會畫是絕對不能成為理由的,因為這世上會畫畫的人很多,而且有一種行為叫做委托設計。
其實,經(jīng)查詢本案當事人還有一個漂亮的小象圖,雖然這個圖的來源我也不知,更不知是否有在先商標。但我認為如果申請商標配的這個圖,與引證商標造成混淆的可能性就會很小了。
每個創(chuàng)建品牌者都在努力讓自己的品牌成為唯一,而設計一個獨有的圖形做商標,才是保證品牌與眾不同的最好起點。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