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
IPR Daily,知識產權第一新銳媒體
商標被駁回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有違商標法不予注冊,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復查審議。在做駁回復審之前,明白商標被駁回的原因,成功可能會事半功倍。
1、相同或近似商標
商標申請的過程中,最常見的駁回理由是:申請商標與在先申請或在先注冊商標存在整體或部分近似或跨類別近似。
案例解析
“澳麗”與“奧麗”
有家機構申請了“澳麗”商標,而商標局引證注冊在先的“奧麗”商標駁回了“澳麗”。這兩個商標均由兩個中文漢字組成,“澳麗”只在“奧麗”的第一個漢字的基礎上加了個三點水的偏旁,這樣看,兩個商標極易混淆,是近似商標。
出現(xiàn)相同或近似的原因:
另外,判定商標是否近似并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商標局一人審查,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同樣的商標,有人認為近似,有人就認為不近似。
2、缺乏顯著性特征
實質把商標和該商標所指定的具體商品、服務項目進行了區(qū)分,比如“堅果”屬于31類“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小類,如果用在第31類,就為缺乏顯著性特征。但是“堅果”商標可以注冊在第9類,用于手機的商標??纯戳_永浩的“堅果”手機吧
案例解析
招商銀行“一卡通”
招商銀行在第30類金融服務等服務項目上向商標局提出“一卡通”商標的注冊申請。商標局認為,申請商標“一卡通”用在指定服務上,直接敘述了服務的內容及特點,故商標局予以駁回。
3、違法禁用性條款
禁止可能導致政治、經濟、文化不良影響的商標獲得注冊和使用,通過防止公眾發(fā)生混淆誤認,從而保護社會的公共利益。比如,某服務機構申請注冊含有“BEIJING”字樣的圖片商標,被商標審查機構予以駁回,理由為“該商標文字中的BEIJING是北京市名稱,屬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來源:小象知識產權
編輯:IPRdaily王夢婷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