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R Daily,知識產(chǎn)權第一新銳媒體
我國首例聲音商標申請“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廣播節(jié)目開始曲”,經(jīng)審查,符合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于2月13日初步審定公告,成為我國擬核準注冊的首個聲音商標。
1、聲音商標有哪些構成方式?
聲音商標可以由音樂性質(zhì)的聲音構成,例如一段樂曲;可以由非音樂性質(zhì)的聲音構成,例如自然界的聲音、人或動物的聲音;也可以由音樂性質(zhì)與非音樂性質(zhì)兼有的聲音構成。
2、聲音商標的注冊申請有什么特殊要求?
(1)以聲音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
①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
②提交符合要求的聲音樣本;
③對申請注冊的聲音商標進行描述;
④說明商標的使用方式。
對聲音商標進行描述,應當以五線譜或者簡譜對申請用作商標的聲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說明;無法以五線譜或者簡譜描述的,應當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標描述與聲音樣本應當一致。
(2)聲音商標實質(zhì)審查標準為:
聲音商標實質(zhì)審查采用與可視性商標一致的審查標準。
①禁用條款審查
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聲音,例如:
A、與我國或外國國歌、軍歌或國際歌等旋律相同或近似的聲音。
B、宗教音樂或恐怖暴力等具有不良影響的聲音。
②顯著特征審查
A、僅直接表示指定商品或服務內(nèi)容、消費對象及其他特點的聲音,缺乏顯著特征。例如:
a、鋼琴彈奏聲使用在“樂器”上;
b、兒童嬉笑聲使用在“嬰兒奶粉”上;
c、狗吠或貓叫聲使用在“寵物飼養(yǎng)”上;
d、傾倒啤酒聲使用在“啤酒”上;
e、古典音樂作品旋律使用在“安排和組織音樂會”上。
B、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聲音,例如:
a、簡單、普通的音調(diào)或旋律;
b、一首完整或冗長的歌曲或樂曲;
c、以平常語調(diào)直接唱呼普通標語或口號;
d、行業(yè)內(nèi)通用的音樂或聲音。
通常情況下,聲音商標需要經(jīng)過長期使用,才能取得顯著特征。商標局可以發(fā)出審查意見書,要求申請人提交使用證據(jù),并就商標通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進行說明。
C、相同近似審查
原則上,聲音商標以聽取聲音樣本為主進行相同近似審查。
如果兩個聲音商標或者聲音商標與可視性商標,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產(chǎn)生混淆誤認,或者認為二者之間存在特定聯(lián)系的,判定為相同或者近似商標。例如:“通信的好鄰居”聲音商標與“通信的好鄰居”文字商標構成近似商標。
來源:網(wǎng)絡整理
編輯:IPRdaily 王夢婷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