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商標公布法律途徑法律法律維權
IPR Daily,全球視野的知識產(chǎn)權新銳媒體
燦星方討論草案
作為最受關注綜藝節(jié)目之一的《中國好聲音》,目前正處于焦灼的版權紛爭之中。今年1月,《The Voice Of…》 版權方荷蘭公司Talpa將其模式以6000萬美元(近4億元人民幣)天價售予唐德影視,隨后引來前四季《中國好聲音》制作方燦星的不滿,燦星指責荷蘭Talpa方單方面撕毀合約,并違背國際慣例索要天價模式費。
目前,燦星方面對外宣稱將研發(fā)全新模式,制作完全自主原創(chuàng)的《中國好聲音》節(jié)目。據(jù)記者了解,《中國好聲音》海選正在進行中,燦星方也表示新一季的《好聲音》會如期和觀眾見面,計劃于2016年7月第一周或第二周的周五晚九點在浙江衛(wèi)視開播。4月20日,荷蘭Talpa公司在京舉行媒體座談會,重申燦星正在制作中的新一季《中國好聲音》是非法的,“通過微調節(jié)目形式和英文名稱,即可實現(xiàn)所謂的‘原創(chuàng)節(jié)目’合法化,這種認知完全沒有事實根據(jù)?!盩alpa方表示將采取所有可能的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Part A
《好聲音》版權方&制作方掀起撕X大戰(zhàn)
2012年,燦星制作與浙江衛(wèi)視從荷蘭Talpa公司引進《TheVoice Of…》節(jié)目模式,同年,第一季《中國好聲音》順利出爐,并成為現(xiàn)象級綜藝。經(jīng)過四年的運營,《中國好聲音》成為話題度與品牌效應兼具的王牌綜藝,強勢的市場號召力令其冠名費和廣告費屢創(chuàng)紀錄。然而,就在第五季海選啟動之際,版權方Talpa卻宣布將模式轉售給鮮少涉足綜藝領域的唐德影視,禁止燦星制作新一季“好聲音”;燦星方面則發(fā)聲明予以回擊,雙方打響撕X大戰(zhàn)。
1、Talpa與唐德簽訂版權協(xié)議,禁止燦星再制作《好聲音》
今年1月20日,唐德影視發(fā)表股票公告,宣布與Talpa簽訂了《<……好聲音>+模式交易及合資公司交易———意向書》,表明Talpa向唐德影視授予《......好聲音》(The Voice Of……)節(jié)目相關權利。1月27日,Talpa向燦星的母公司星空華文傳媒發(fā)出禁制令,聲稱雙方合約在1月8日即已終止,并未續(xù)約,因此禁止對方制作與播出《中國好聲音》第五季。1月29日,唐德影視和Talpa在京簽署協(xié)議,Talpa宣布正式《The Voice Of…》節(jié)目模式在大中華區(qū)的獨家管理、許可和應用的權利授予唐德,唐德以6000萬美金買下好聲音5年4季的應用權。
2、燦星指控Talpa單方面撕毀合約,宣布啟動國際訴訟
針對Talpa方面的禁令,燦星強勢發(fā)聲明回應,稱荷蘭Talpa先違背國際慣例、索要高達每年數(shù)億元人民幣的天價模式費,繼而單方面撕毀合同,不顧合約中承諾給予燦星的獨家續(xù)約權。燦星方面表示維權程序正在進行中,已啟動針對Talpa的國際訴訟,擬將在荷蘭、英國和美國同步提起國際訴訟,狀告Talpa單方面撕毀合約的行為。
同時,燦星委托律師事務所向唐德影視發(fā)出律師函,指其與Talpa公司達成的合作協(xié)議,嚴重侵犯了《中國好聲音》節(jié)目制作方燦星制作的合法權益。
3、燦星研發(fā)原創(chuàng)版《好聲音》,宣布導師和檔期
在雙方談判破裂的情況下,燦星方面宣布將研發(fā)全新模式,制作完全自主原創(chuàng)的《中國好聲音》節(jié)目。2月17日,燦星方面公布將《好聲音》原本標志性的手拿話筒的“V”造型Logo“換新裝”,另外,“燦星原創(chuàng)《中國好聲音》節(jié)目模式討論稿”也相繼流出。目前,燦星已經(jīng)啟動新一季《中國好聲音》的海選,并公布了由那英、汪峰、哈林和周杰倫組成的導師陣容,據(jù)悉,新一季《好聲音》將于2016年7月第一周或第二周的周五登錄浙江衛(wèi)視。
4、外媒報道Talpa“好聲音”模式本就涉嫌侵權
此外,據(jù)英國《衛(wèi)報》去年11月的報道,Talpa公司在美國遭到起訴,原因是《The Voice Of…》模式涉嫌抄襲他人創(chuàng)意、侵犯他人知識產(chǎn)權。Talpa公司盡管曾向美國法院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申請,但美國法院在調查后確認,多方證據(jù)顯示Talpa公司的駁回申請不成立,目前此案在美國已經(jīng)正式進入司法程序。
荷蘭方負責人
Part B
版權方Talpa回應幾大疑問
4月20日,Talpa公司首席執(zhí)行官Pim Schmitz在京接受了媒體的采訪,他對天價模式費等相關問題做出直面回應,并表示燦星目前改變節(jié)目LOGO等所謂的“自主原創(chuàng)”站不住腳,這仍是《The Voice Of…》的翻版,燦星錄制新一季《好聲音》屬于違法行為。
疑問一:合作對象為何從燦星變?yōu)樘频拢?/span>
Talpa公司首席執(zhí)行官Pim Schmitz(以下簡稱T):實際上我們做這個決定有多方面原因,其中非常重要的是費用,隨著節(jié)目越來越受歡迎,價格上漲也非常自然和正常,每個國家都不例外,但合作伙伴(燦星)在提(新一季)合同條款建議時,給的費用甚至比第二季低。此外,我們很重視合作伙伴關系,星空傳媒的行為并不能體現(xiàn)這種精神,一年前我們就商標注冊的事情進行過溝通,告訴他們不可以這樣注冊,應歸還相關權利,但星空傳媒?jīng)]有表示出任何尊重。我們認為做合作和生意時,首先要保持忠誠,第二則是按合同來做。
疑問二:是否存在索要天價模式費、違反國際慣例的情況?
T:重申一下,我們對全球各地合作伙伴的待遇都是對等公平的,模式費的計算方式和結構安排也都一致。一個比較通用的法則是,最終價格會依賴于市場的規(guī)模而有所不同,比如阿富汗的《The Voice Of…》費用就比中國低;第二個通用法則是,除模式費之外,其他收入也可以進行分成,但包括中國在內的很多國家不希望進行分成,因為這種情況下就意味著所有財務報表要向合作伙伴進行披露,這種情況下可能會談判出一個固定費率。
從我們的角度來說,更傾向于一個小模式的費用,加上其他費用的分成,但星空傳媒不接受,所以最后就轉移到了固定費率的談判模式下。實際上星空傳媒在《The Voice Of…》上所賺到的收入,已經(jīng)超過了我們《The Voice Of…》賺到的收入,我完全不介意,但前提是我們的合約要公平。
疑問三:是否存在單方面撕毀合約的情況?
T:在64個引進《The Voice Of…》模式的國家,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幾年之后(合同到期時候)雙方會有一個時間段,大約是兩到三個月,可以重新地對下一次交易進行談判,一旦談判期結束并且雙方?jīng)]有達成一致協(xié)議的情況下,合同會自動失效。實際上Talpa一直遵守著合同條約來行事,在兩個月中的談判,星空傳媒提出非常不可思議甚至荒誕的條約,我們雙方?jīng)]辦法達成一致。這之后,合同就自動失效了。我們確保星空傳媒對這個信息了解無誤,當合同自動失效后,所有授權重新歸還Talpa。
疑問四:燦星可否自主原創(chuàng)“好聲音”?
T:星空傳媒通過非法方式注冊商標后,我們發(fā)出了正式的法律函件,他們現(xiàn)在的做法是違法的,應該將相關權利重新完全歸還給Talpa。星空傳媒通過非正式信函曾表示愿意歸還,但時至今日仍未歸還。至于燦星方面對LOGO和節(jié)目形式做了相關改變,也并不表示就不是《The Voice Of…》的節(jié)目了,它依然是翻版的。燦星想通過這種方式實現(xiàn)所謂的‘原創(chuàng)節(jié)目’合法化,這種認知完全沒有事實根據(jù)。比如有一輛奔馳汽車,你對它的后視鏡進行了小改動,這時你會不會說這就不是一輛奔馳了呢?我們不會這樣認為的。
我們也注意到星空傳媒方面宣布了相關信息,包括《2016中國好聲音》的海選和播出時間,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的,我們會進行進一步的法律訴訟。
疑問五:《The Voice Of…》模式本身就涉嫌侵權?
T:每一次我們成功制作相關節(jié)目模式時,包括《老大哥(Big Brother)》和《一擲千金(Deal or no Deal)》等,就會有很多其他人來聲稱這個節(jié)目是由他們來制作和創(chuàng)意的。聲稱《The Voice Of…》來自于他是愛爾蘭人Roy Barry,他實際上只是一個人,并非是一個企業(yè),他自己在一生當中從來沒有制作過任何電視節(jié)目,他說的故事純粹是一個笑話。
Part C
唐德版《好聲音》的可能性
唐德影視在與荷蘭Talpa簽訂了合作協(xié)議之后,獲得《The Voice of…》節(jié)目在大中華區(qū)的開發(fā)、發(fā)行、營銷等獨家權利和許可,但唐德版《好聲音》什么時候能真正與觀眾見面?Talpa方在昨日的采訪中也做出了相關回應。
1、處于預制作階段,無牌照今年難上市
Talpa方面表示與唐德合作的中國版《好聲音》正在預制作階段,一般會有6個月準備期,播出平臺方面,唐德目前正在中國市場各個渠道進行相關討論,還未確定是某一家或多家頻道播出。至于什么時候能真正上市,Talpa也只給出大概時間:“還沒有確定是今年還是明年播出。”
然而,根據(jù)廣電總局規(guī)定,歌唱選秀類節(jié)目牌照每年只有4張,一個季度一張,第三季度已經(jīng)被燦星的《中國好聲音》獲得,第四季度牌照也授予了燦星與東方衛(wèi)視推出的新節(jié)目。由此可見,唐德版《好聲音》今年已經(jīng)不可能上市了。
2、Talpa會為唐德配備制作人才,加入國際元素
唐德影視在影視劇方面有不錯的成績,但綜藝節(jié)目制作經(jīng)驗基本為零。談及這一短板,Talpa表示并非唐德“單槍匹馬”去干,在制作等各個流程中Talpa都會介入去服務。Talpa還舉出與燦星最初合作的例子,“實際上當我們第一次與星空傳媒進行合作和接觸的時候,它也是比較小的一家企業(yè),在大型的綜藝節(jié)目中經(jīng)驗也并不豐富。”Talpa方表示會將優(yōu)秀人才帶到中國來,幫助唐德影視在新的娛樂和綜藝節(jié)目分支公司當中建立起最完善的體系。
此外,Talpa方表示會給唐德版《The Voice Of…》帶來很多國際元素,“《The Voice Of…》已經(jīng)授權給了64個國家,每個國家非常新鮮、非常具有創(chuàng)意的點子都會帶來給唐德,在下一季《好聲音》中會呈現(xiàn)出國際化的特色?!?/p>
3、不排除與燦星合作的可能性
Talpa方還表示,如果星空傳媒能夠意識到越線了,意識到在法律層面的錯誤并愿意去修正,唐德是愿意在燦星提出比較好的提議時,接起他們電話的。暗示未來不排除《The Voice Of…》與燦星合作的可能性。
來源:鳳凰娛樂
作者:小南
編輯:IPRdaily王夢婷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