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東德豪潤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及子公司提起訴訟案件的公告
IPRdaily消息:11月28日,廣東德豪潤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發(fā)布公告稱,廣東德豪潤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原告二,以下簡稱“德豪潤達”、“公司”、“本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大連德豪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原告一,以下簡稱“大連德豪光電”)作為共同原告,因發(fā)明專利權被侵害的原因,將 Lumileds LLC(作為被告一,以下簡稱“Lumileds”)、亮銳(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作為被告二,以下簡稱“上海亮銳管理”)、亮銳(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作為被告三,以下簡稱“上海亮銳科技”)、珠海市今一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南屏分公司(作為被告四,以下簡稱“今一通訊分公司”)、珠海市今一通信設備有限公司(作為被告五,以下簡稱“今一通訊”)、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作為被告六,以下簡稱“上海蘋果貿易公司”)作為共同被告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六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稱為“一種 LED 倒裝芯片及其制造方法”(專利號:201310115299.0)發(fā)明專利權的行為,具體為:被告一至三停止制造、進口、銷售、許諾銷售侵犯該專利權的 LED 芯片產品,并且銷毀尚未售出的侵權產品;被告四至六停止銷售、許諾銷售含有侵權的 LED 閃光燈芯片的手機產品,并且銷毀尚未售出的侵權手機產品。
2、請求判令六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 5 億元人民幣。
3、請求判令六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附公告原文:
廣東德豪潤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及子公司提起訴訟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本次訴訟事項受理的基本情況
廣東德豪潤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原告二,以下簡稱“德豪潤達”、“公司”、“本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大連德豪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原告一,以下簡稱“大連德豪光電”)作為共同原告,因發(fā)明專利權被侵害的原因,將 Lumileds LLC(作為被告一,以下簡稱“Lumileds”)、亮銳(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作為被告二,以下簡稱“上海亮銳管理”)、亮銳(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作為被告三,以下簡稱“上海亮銳科技”)、珠海市今一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南屏分公司(作為被告四,以下簡稱“今一通訊分公司”)、珠海市今一通信設備有限公司(作為被告五,以下簡稱“今一通訊”)、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作為被告六,以下簡稱“上海蘋果貿易公司”)作為共同被告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本次訴訟受理法院位于廣東省廣州市。
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案號為:(2018)粵民初 162 號。
二、有關本案的基本情況
(一)案件當事人
原告一:大連德豪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二:廣東德豪潤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Lumileds LLC
被告二:亮銳(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三:亮銳(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四:珠海市今一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南屏分公司
被告五:珠海市今一通信設備有限公司
被告六: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二)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六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稱為“一種 LED 倒裝芯片及其制造方法”(專利號:201310115299.0)發(fā)明專利權的行為,具體為:被告一至三停止制造、進口、銷售、許諾銷售侵犯該專利權的 LED 芯片產品,并且銷毀尚未售出的侵權產品;被告四至六停止銷售、許諾銷售含有侵權的 LED 閃光燈芯片的手機產品,并且銷毀尚未售出的侵權手機產品。
2、請求判令六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 5 億元人民幣。
3、請求判令六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三)事實與理由
原告一大連德豪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注于 LED 芯片、發(fā)光二極管、LED 光源模組、發(fā)射管、LED 半導體照明產品、LED 裝飾產品、LED 燈具、LED 顯示屏、LED 背光源等產品的研發(fā)及生產的企業(yè)。自 2010 年成立至今,原告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進行 LED 芯片及 LED 照明產品的研發(fā),并申請了一系列的專利,形成了自身的科技競爭力。
其中,名稱為“一種 LED 倒裝芯片及其制造方法”(專利號:201310115299.0)發(fā)明專利權,是原告一研發(fā)的 LED 倒裝芯片技術,該專利要求保護一種新型的 LED倒裝芯片結構及其制造方法,該 LED 倒裝芯片具有良好的散熱功能及絕緣效果,極大地提高了 LED 芯片的穩(wěn)定性。可以說,該技術在 2013 年被研發(fā)出后,引領了LED 倒裝芯片的生產及研發(fā)潮流。
原告一的上述專利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獲得授權,原告一在上述專利授權公告之日許可原告二廣東德豪潤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并約定如果發(fā)現第三方侵犯上述專利權,原告一和原告二均有權進行維權。
原告發(fā)現,被告一 Lumileds LLC 未經原告一許可,推出落入涉案專利保護范圍的 LED 倒裝芯片,并進行大規(guī)模的生產銷售。據其國內報道,被告一涉案產品由其孫公司被告二亮銳(上海)管理公司具體經營,被告二營業(yè)范圍明確記載受母公司委托向境內外的關聯企業(yè)提供家用電器、電子產品、照明產品及零部件、車用照明燈具、發(fā)光二極管、發(fā)光二極管模組、電子元器件及其相關半導體生產原料的研發(fā),上述產品的委托加工、批發(fā)、進出口,并提供相關的技術咨詢及配套服務。此外,被告三也為被告一、二的關聯公司,并屬于其制造實體,可知實際參與了被訴侵權產品的制造、銷售行為,被告一、二、三作為關聯公司,內部具有委托生產、銷售等關系,三者共同實施了被控侵權行為。據被告一官網記載,其中國辦公室地址為“8A, No. 1805 Hu Yi RoadMalu Town, Jia Ding, Shanghai,China”即上海市嘉定區(qū)馬陸鎮(zhèn)滬宜公路 1805 號,該地址亦是被告三的經營地址。
原告一、二還發(fā)現,美國蘋果公司在制造蘋果手機時使用了被告一推出的侵犯上述專利權的 LED 閃光燈芯片,被告六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系手機制造商美國蘋果公司的孫公司,其蘋果手機在中國的經銷均由被告六實施,其亦應當承擔停止銷售及許諾銷售含有侵犯原告專利權的 LED 閃光燈芯片的手機產品的侵權責任。
原告從被告四珠海市今一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南屏分公司在珠海市香洲區(qū)橫琴鎮(zhèn)銀河街 1 號中國移動通信珠海橫琴店中獲取了被控侵權的蘋果手機,其亦應當承擔停止銷售、許諾銷售含有侵犯原告專利權的 LED 閃光燈芯片的蘋果手機產品的侵權責任。被告五是被告四的總公司,應當與被告四承擔連帶責任,停止其侵權行為。
原告一、二還發(fā)現,被告一推出的產品,除用于蘋果手機閃光燈外,還廣泛用于其他燈具產品,被告一至三獲得了巨大的經濟利益。此外,蘋果手機產品的銷售額同樣驚人。再加上根據行業(yè)統(tǒng)計,LUMILEDS 2017 年營收為 10.42 億,2018年銷量仍然在增長,故截至目前,LUMILEDS 侵權產品的營業(yè)額應當至少超過 20 億元,按照行業(yè)利潤主張 5 億元賠償是合理的。基于此,原告一僅僅要求被告一、二、三賠償 5 億元,完全有理有據,并且合理合法。
鑒于上述情況,被告一、二、三制造的 LED 倒裝芯片,廣泛被應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被告六所經銷的蘋果手機的閃光燈上,根據被告一、二、三官方公布的數據及各類新聞報道可以明確,其涉案產品銷量數量巨大,經濟價值極高。被告六所使用的被告一、二、三 LED 倒裝芯片,僅僅只是被告一、二、三巨大侵權規(guī)模的冰山一角,所以本案的索賠金額也實質上遠遠不足以完全彌補被告一、二、三侵權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
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還同時支付了律師費、公證費及其他費用,上述的合理開支依法亦應由被告承擔。
(四)訴訟進展
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截止目前,本案尚未進入案件審理階段。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除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2018 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中披露的吳長江(原告)向惠州市惠城區(qū)人民法院起訴王冬雷(被告一)、德豪潤達(被告二)、雷士照明(被告三),并追加 NVC Inc.為第三人的相關訴訟、2018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關于公司訴訟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86)、《關于公司提起訴訟案件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87)中涉及的與 Lumileds 的相關訴訟以及本次披露的訴訟事項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內)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額訴訟事項、仲裁事項如下:(1)作為被告或共同被告的訴訟共2項,涉及的金額合計669.55萬元;(2)作為原告的訴訟共14項,涉及的金額合計999.21萬元。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鑒于上述案件尚未形成生效判決,上述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尚不確定。
五、其他說明
針對本次訴訟案件涉及的名稱為“一種LED倒裝芯片及其制造方法”(專利號:201310115299.0)發(fā)明專利權,公司近期提起了2項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具體如下:
(一)因國美電器有限公司(被請求人)在位于北京市北三環(huán)中路27號商房大廈1-3層的國美電器(北京馬甸鵬潤店)銷售的蘋果手機使用了侵犯德豪潤達(請求人)受許可的上述專利權的LED閃光燈芯片,德豪潤達向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提起了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請求:1、責令被請求人停止銷售帶有侵犯涉案專利權的閃光燈芯片的手機產品;2、責令被請求人提供涉案手機產品所使用的閃光燈芯片的制造商信息。
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北京市知識產權局送達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受理通知書》(案號:2018-1287號)。
(二)因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深圳益田分公司(被請求人)在位于深圳市南山區(qū)深南大道9028號益田假日廣場B1層1-2、3號鋪位銷售的蘋果手機使用了侵犯德豪潤達(請求人)受許可的上述專利權的LED閃光燈芯片,德豪潤達向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南山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提起了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請求:1、責令被請求人停止銷售帶有侵犯涉案專利權的閃光燈芯片的手機產品;2、責令被請求人提供涉案手機產品所使用的閃光燈芯片的制造商信息。
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南山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送達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處理案件受理通知書》(案號:深知專處字【2018】南03號)。
(三)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公司相關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六、備查文件
1、《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2018)粵民初162號]。
2、《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受理通知書》(案號:2018-1287號)。
3、《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處理案件受理通知書》(案號:深知專處字【2018】南03號)。
特此公告。
廣東德豪潤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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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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