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產大省那些事兒#
東南大學這個“專利包”拍賣了1000萬!
9月4日,由江蘇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南京市科技局、南京市知識產權局主辦的2020年江蘇省首屆專利拍賣季南京專場現場拍賣成功舉辦,經過多輪激烈競價,現場拍出專利33件,成交額達1443.5萬元。
記者了解到,此次現場參與專利競拍的有16個標的,共涉及先進制造與自動化、電子信息、生物與新醫(yī)藥、新材料等領域39件發(fā)明專利,總起拍價為1319.9萬元?;顒蝇F場共有31家企業(yè)和個人參與競拍。
東南大學帶來了兩個項目共8件專利,其中標的之一是起拍價為900萬元的“專利包”,包含“基于力覺信息和姿態(tài)信息的肢體運動意圖理解與上肢康復訓練機器人及其控制方法”等7件專利,可應用于康復機器人、醫(yī)療機器人、特種機器人以及助老助殘機器人和設備。經過激烈競拍,東南大學該“專利包”被南京先端機器人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000萬元成功拍得。該公司研發(fā)工程師張珂表示,最終成交價在預期內,公司對這一批專利產業(yè)化應用很有信心,接下來應該會主要用在康復機器人研發(fā)上。
據了解,此次專利拍賣季南京專場活動是2020年江蘇省首屆專利拍賣季線下推廣活動的最后一場。此前,江蘇首屆拍賣季已通過網絡競拍和協議成交專利52件,總成交額868萬元,正在洽談的意向專利138項。另悉,今后在江蘇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線上平臺,專利“網拍”將常態(tài)化進行,還將陸續(xù)征集優(yōu)良專利進行拍賣。(來源:揚子晚報 記者:繆禮延 通訊員:王冉冉)
北京:2021年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專利、商標資助部分)申報開始
關于申報2021年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專利、商標資助部分)的通知
京知局〔2020〕251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管理辦法(試行)》(京知局〔2019〕324號)的有關規(guī)定,現就2021年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專利、商標資助部分)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申報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的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為注冊或登記地在本市的單位,且信用狀態(tài)良好,未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專利資助金申請人應為受資助專利的第一專利權人;不區(qū)分權利人順序的國外專利,應以專利申請時的第一申請人作為資助金申請人;專利權人發(fā)生過變更的,應以變更后的第一專利權人作為資助金申請人。
商標資助金申請人應為受資助商標的專用權人;如果受資助商標為共有商標,應以共有商標代表人作為資助金申請人。
二、申報方式
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專利、商標資助部分)的申報采取全程網辦方式,申請人需在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網上申報系統進行申報,詳情請參考《2021年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申報指南》(見附件)。
首都之窗辦理網址:http://banshi.beijing.gov.cn(依次選擇“法人服務”—“知識產權”—“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辦理”)
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網上申報系統網址:http://zizhu.bjzldbc.org.cn
三、資助范圍
2021年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專利、商標資助部分)對國內專利、國外發(fā)明專利以及國外注冊商標的資助分別劃定資助范圍,申請人不能超范圍申報。具體資助范圍如下:
(一)國內專利
1.授權后資助
(1)授權公告日在2019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之間的國內授權發(fā)明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2)授權公告日(注冊登記日)在2019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之間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發(fā)明(標準)專利。
2.年費資助
申報年費資助的國內發(fā)明專利,需已繳清相應年度的專利年費,并處于有效維持狀態(tài)。
(1)國內發(fā)明專利第七、八年年費:
申請日在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之間的國內發(fā)明專利第七年年費;
申請日在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之間的國內發(fā)明專利第八年年費。
(2)小型、微型企業(yè)國內發(fā)明專利前十年年費:
申報小型、微型企業(yè)國內發(fā)明專利前十年年費資助的企業(yè),需確保企業(yè)名稱已被小微企業(yè)庫收錄,且申報資助的發(fā)明專利已享受相應年度的年費減繳(減繳比例不限)。
申請日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間的國內發(fā)明專利第一年年費;
申請日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間的國內發(fā)明專利第二年年費;
申請日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之間的國內發(fā)明專利第三年年費;
申請日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間的國內發(fā)明專利第四年年費;
申請日在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之間的國內發(fā)明專利第五年年費;
申請日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之間的國內發(fā)明專利第六年年費;
申請日在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之間的國內發(fā)明專利第七年年費;
申請日在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之間的國內發(fā)明專利第八年年費;
申請日在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之間的國內發(fā)明專利第九年年費;
申請日在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之間的國內發(fā)明專利第十年年費。
(二)國外發(fā)明專利
1.授權公告日在2019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之間的國外授權發(fā)明專利;
2.2019年PCT專利申請量≥50件,同時2019年國外發(fā)明專利授權量≥10件的單位;
3.2019年首次通過PCT途徑獲得國外授權發(fā)明專利的單位。
(三)國外注冊商標
商標注冊日(或簽發(fā)日)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間的國外注冊商標。
四、申報時間
1.網上申報時間:2020年9月7至10月15日。
申請人通過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網上申報系統提交專利、商標資助金申報信息的最晚時間為10月15日24時。10月16日至10月30日期間,未完成網上初核結果確認的資助金申請人仍可對已提交的申報信息進行修改。
2.資助金申報表上傳時間:2020年9月7日至10月30日。
經網上初核合格的申請人,需通過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網上申報系統確認初核結果,并下載打印系統自動生成的《北京市專利資助金申報表》或《北京市商標資助金申報表》,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后掃描上傳至網上申報系統。上傳申報表掃描件的最晚時間為10月30日24時。
五、優(yōu)先資助認定
1.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yè)和優(yōu)勢企業(yè)的認定參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公布的企業(yè)名單;
2.北京市知識產權示范單位和試點單位的認定參照市知識產權局公布的單位名單;
3.小型、微型企業(yè)的認定參照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小微企業(yè)庫(網址:http://xwqy.gsxt.gov.cn/);
4.從事新冠肺炎快速檢測試劑、疫苗、創(chuàng)新醫(yī)療器械、特效治療藥物或防疫相關產品生產研發(fā)的企事業(yè)單位,需主動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北京代辦處告知相關情況。
六、咨詢方式
2021年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專利、商標資助部分)申報期間,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北京代辦處為申請人提供電話、網絡和窗口咨詢服務:
咨詢電話:82612006-3/601/603;
電話咨詢時間:工作日09:00至18:00;
網上咨詢QQ群:
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交流1群:399392340(已滿)
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交流2群:1032502150;
電子郵箱:zizhu@zscqj.beijing.gov.cn;
窗口咨詢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北四環(huán)西路66號中國技術交易大廈A座2層中國(北京)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服務大廳7號窗口(為避免窗口人員聚集,建議申請人盡量通過電話或互聯網咨詢);
窗口服務時間:工作日09:00至17:00。
附件-2021年北京市知識產權資助金申報指南.pdf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
2020年9月7日
(來源: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網站 復制鏈接至瀏覽器下載附件http://zscqj.beijing.gov.cn/art/2020/9/7/art_5652_529370.html)
#企業(yè)知產那些事兒#
“南翔”商標案昨日開庭,誰才是正宗的“南翔小籠”?
9月9日,原告上海老城隍廟餐飲(集團)有限公司、上海豫園南翔饅頭店有限公司訴被告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北蔡鎮(zhèn)潤澤小籠店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記者從法院獲悉,兩原告訴請判令被告停止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外,并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300萬元。
該案中,兩原告訴稱,老城隍廟公司系第772405號“南翔”商標權利人,該商標注冊日期為1994年11月21日,核定使用于第42類“餐館”?!澳舷琛鄙虡双@得“中華老字號”、上海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上海市著名商標”等榮譽。原告老城隍廟公司系南翔饅頭公司的唯一股東。2019年,雙方簽訂《商標使用合同》,老城隍廟公司將涉案商標許可給南翔饅頭公司使用。原告發(fā)現,2014年9月23日,被告南翔食品公司成立了被告南翔餐飲公司。兩被告通過直營和加盟方式在上海市區(qū)開設和授權開設南翔餐館,被告潤澤小籠店是其中一家加盟店,該些門店均以“南翔”作為餐廳名稱,并在招牌、店內裝潢、海報、菜單、餐具等處使用“南翔”字樣,原告認為被告的上述使用行為已經構成對原告“南翔”商標權的侵害。原告同時主張,“南翔”構成有一定影響的服務名稱,認為被告的上述行為也構成擅自使用有一定影響的服務名稱。原告還認為,被告在其招商宣傳中對外宣稱“始于清朝同治十年”“非物質文化遺產”“南翔小籠第六代傳人”等,構成虛假宣傳。
老城隍廟餐飲公司認為,雙方所注冊的“南翔”商標品類不同,權利邊界涇渭分明。老城隍廟餐飲向記者表示:“本案品牌權屬清晰,一家是餐飲類(餐館服務類)商標,一家是食品類商標,是對方的越界經營引發(fā)我司的防守型訴訟,我們認為雙方應該回歸各自商標邊界,共同做好老字號傳承。”老城隍廟餐飲還表示,從歷史傳承上來講,豫園南翔饅頭店的百年經營未曾中斷,為南翔小籠饅頭及其制作技藝的發(fā)展和傳承作出了巨大貢獻。業(yè)界公認南翔小籠是“始于南翔,興于城隍”。1871年,南翔鎮(zhèn)日華軒點心店主黃明賢始創(chuàng)“緊酵小籠大肉饅頭”的制法,1900年其家人在城隍廟豫園開設了長興樓,主打南翔小籠饅頭,定名為“南翔饅頭店”。與南翔鎮(zhèn)日華軒因戰(zhàn)爭遭遇損毀中斷不同,南翔饅頭店120年來未經遷移、損毀,一直經營至今,是上海的一張知名美食名片。老城隍廟餐飲認為,南翔食品公司在近年股權變更后,為獲取短期利益,開發(fā)餐飲門店和加盟,存在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和加盟商,明顯存在對餐館類南翔注冊商標的侵權,公司為維護品牌品質、保護百年聲譽,故而提起訴訟。
被告南翔食品公司、南翔餐飲公司共同辯稱,被告南翔食品公司系第260205號“南翔”商標的權利人,該商標注冊日期為1986年8月20日,核定使用于第30類“小籠包、云吞”等商品上。該商標于2011年被評為“中華老字號”。被告南翔食品公司后續(xù)還在水餃、年糕等商品上注冊了系列“南翔”商標,被告南翔食品公司授權被告南翔餐飲公司使用上述商標。兩被告亦對 “南翔”享有企業(yè)字號權。被訴行為系合法使用商標及企業(yè)字號的行為。被告也被評為“中華老字號”,宣傳內容真實,并不構成虛假宣傳,請求法院駁回訴請。
被告潤澤小籠店辯稱,其系經被告南翔餐飲公司許可使用“南翔”,不構成侵權。
南翔食品公司代理律師劉曉明認為,“南翔食品公司持有的是商品商標,也就是說我們實際上才是正宗南翔小籠商標的唯一持有人?!彼嬖V記者,“如果我們把小籠包做成速凍食品,做成包裝食品的話,完全可以用南翔小籠的商品標識。”“如果在餐飲店鋪里提供堂吃服務,我們沒有辦法把商品商標標注到小籠包上面去,所以說我們在適當的位置標注南翔,這也是使用我們商品商標的一種方式?!眲悦髡f,這是為了向消費者表明我們店鋪里面出售的南翔小籠是南翔牌的正宗南翔小籠。劉曉明認為,其次在于,使用“南翔”商標是使用自己的企業(yè)字號?!澳舷枋称饭煞萦邢薰尽⒛舷璨惋嫻芾碛邢薰径际俏覀兊钠髽I(yè)字號,我們有權利在加盟的店鋪里懸掛企業(yè)字號進行適當宣傳?!彼€提出,南翔本身是一個地名,南翔食品公司、南翔餐飲公司本身都注冊在南翔,“我們是作為一個地名來使用,你哪怕是有這個服務商標,你也應當在權利這一塊有所限制,而不是禁止別人合理地使用’南翔’。”劉曉明說,綜上,被告不認為自己構成對原告服務商標的侵權。該案仍在開庭審理中。
記者另從雙方獲悉,上述案件進行過程中,本案被告南翔食品公司也以不正當競爭為案由向楊浦區(qū)人民法院起訴,其訴稱,老城隍廟公司、南翔饅頭公司等侵害其“南翔”企業(yè)字號及商品名稱。后述案件將于9月10日下午在楊浦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來源:澎湃新聞 記者:李菁)
“葫蘆娃”訴“福祿娃”侵權,獲賠50萬元
近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以下簡稱上海知產法院)對上訴人北京四月星空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天津仙山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北京妙趣橫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藍港在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有限公司及原審被告上海樂蜀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案進行宣判,維持一審判決,四月星空公司、仙山公司、妙趣公司、藍港公司應立即停止侵害美影廠葫蘆娃動漫美術作品著作權的行為,連帶賠償美影廠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費用19,500元。
美影廠制作完成的《葫蘆兄弟》動畫片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美影廠享有《葫蘆兄弟》動畫片及其中葫蘆娃動漫角色美術作品除署名權以外的其他著作權。
四月星空公司、仙山公司與案外人陳某某簽訂《稿費簽約作品合同》獲得《十萬個冷笑話》漫畫美術作品著作權。2013年6月1日,四月星空公司、妙趣公司、藍港公司簽訂《合作開發(fā)運營協議》,四月星空公司作為《十萬個冷笑話》漫畫作品及動畫作品等著作權人,同意妙趣公司將《十萬個冷笑話》改編為手機游戲,并由藍港公司對改編游戲進行獨家代理、運營。
美影廠認為,《十萬個冷笑話》和《十萬個冷笑話番劇版》手游中有人物卡牌大娃、二娃、三娃、四娃、五娃、七娃,上述動漫形象侵害了美影廠葫蘆娃動漫形象的改編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四月星空公司、仙山公司、妙趣公司、藍港公司共同開發(fā)運營涉案游戲《十萬個冷笑話》《十萬個冷笑話番劇版》,其對美影廠構成著作權侵權,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四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四公司及樂蜀公司賠償美影廠經濟損失500萬元。
四月星空公司、仙山公司、妙趣公司、藍港公司共同辯稱,涉案游戲中六個系爭動漫形象系使用四月星空享有著作權的六個福祿娃美術作品,福祿娃是偏動漫風格的少年形象,與《葫蘆兄弟》動畫片中偏剪紙風格的動漫形象存在區(qū)別,兩者在頭身比例、臉型、發(fā)型及顏色、五官方面存在較大差異,福祿娃與葫蘆娃相似之處僅為服飾部分,頭頂葫蘆冠、腰圍圍裙、赤腳等設計來源于公有領域的元素,福祿娃與葫蘆娃不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實質性相似,因故不構成著作權侵權。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葫蘆兄弟》動畫片中的六個葫蘆娃動漫形象系作者以線條、色彩勾勒出的葫蘆娃的基本形象,具有炯炯有神、孔武有力、天真可愛的角色特征,體現出了作者的構圖選擇和繪畫技巧。葫蘆娃動漫形象通過線條、輪廓、服飾以及顏色的運用,形成特定化、固定化的葫蘆娃角色造型表達,具有藝術性、獨創(chuàng)性和可復制性,屬于美術作品。美影廠系六個葫蘆娃動漫角色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人,有權禁止他人侵害上述作品的著作權。服裝、飾品特征是人物形象特征的重要組成部分,六個福祿娃在服裝、飾品特征細節(jié)處理上與六個葫蘆娃相同,只是顏色不同,可以認定兩者構成實質性相似。
一審法院認定:涉案游戲中六個福祿娃美術作品與《葫蘆兄弟》動畫片中六個葫蘆娃美術作品人物形象實質性相似,構成著作權侵權。一審判決四月星空公司、仙山公司、妙趣公司、藍港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美影廠“葫蘆娃”動漫美術作品著作權的行為;刊載聲明、消除影響;四月星空公司、仙山公司、妙趣公司、藍港公司連帶賠償美影廠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費用19,500元。
四月星空公司、仙山公司、妙趣公司、藍港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上海知產法院提起上訴。
上海知產法院審理后認為,福祿娃動漫形象與葫蘆娃動漫形象,兩者的不同之處為動漫形象的身體部分,兩者的相似部分為服飾部分。上訴人主張葫蘆娃動漫形象的服飾來源于公有領域,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但其僅舉證了葫蘆娃服飾的個別元素來自于公有領域,未能證明在葫蘆娃動漫形象創(chuàng)作之前,已存在與葫蘆娃整套服飾實質性相似的服飾。福祿娃系根據葫蘆娃改編的新作品,四月星空公司侵害了美影廠作品改編權。四月星空公司、仙山公司先后為涉案游戲提供動漫形象授權,妙趣公司開發(fā)涉案游戲,藍港公司運營涉案游戲,共同侵害美影廠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一審法院綜合考慮美影廠涉案作品知名度及美譽度、美影廠作品授權費、侵權人的主觀故意、侵權行為持續(xù)時間、范圍、涉案動漫形象在涉案游戲中人物數量的占比等因素,酌情確定經濟損失的賠償金額為50萬元,所確定的賠償數額在合理范圍內,予以維持。各上訴人分工合作,共同實施侵權行為,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綜上,上海知產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來源:上海知產法院 作者:邵 勛 陳騰云)
#科技企業(yè)那些事兒#
騰訊新增一項識別惡意電話相關專利
企查查APP顯示,9月8日,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公開一項名為“ 一種惡意電話識別方法,及裝置”的發(fā)明專利,申請日為2015年4月13日,申請?zhí)枮镃N201510172266.9,公開號為CN106161749B,目前已獲得授權。根據描述,該項專利“可以避免惡意電話通過隱藏自身電話號碼導致無法識別的情況,從而準確識別惡意電話”。(來源:證券時報)
字節(jié)跳動新增作業(yè)批改相關專利
企查查 App 顯示,9 月 8 日,北京字節(jié)跳動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公開一項名為 “一種作業(yè)批改方法及裝置”的發(fā)明專利,申請日為 2020 年 6 月 23 日,申請?zhí)枮?CN202010583072.9,公開號為 CN111639630A。
專利摘要顯示,該專利提供了一種作業(yè)批改方法及裝置,包括:獲取用戶端實時拍攝的目標視頻中的關鍵視頻幀;所述目標視頻為教師批改作業(yè)的視頻;針對每一個所述關鍵視頻幀,識別所述關鍵視頻幀中的題目相關信息,并確定對應同一目標頁面的多個關鍵視頻幀;將對應同一目標頁面的多個關鍵視頻幀中的題目相關信息進行聚合處理后,確定所述目標頁面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題目的批改結果。
今年 3 月,張一鳴曾發(fā)表全員信宣布組織升級,布局在線教育等新戰(zhàn)略方向,而教育則是他親自負責的工作之一。
此前,字節(jié)跳動 8 月上線了兩款教育 App,分別名為 “學浪”和 “清北小班”。抖音、今日頭條、西瓜視頻此前宣布推出 “學浪計劃”,三方會投入百億流量,扶持平臺教育創(chuàng)作者。學浪 App 則是 “學浪計劃”中的一部分。
據了解,字節(jié)跳動高級副總裁、教育業(yè)務負責人陳林 7 月 16 日在面向教育團隊的全員分享中還表示,未來三年,教育業(yè)務持續(xù)大力度投入,不考慮盈利。(來源:IT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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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知識產權媒體,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權與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匯聚了來自于中國、美國、歐洲、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長型科技企業(yè)的管理者及科技研發(fā)或知識產權負責人,還有來自政府、律師及代理事務所、研發(fā)或服務機構的全球近100萬用戶(國內70余萬+海外近30萬),2019年全年全網頁面瀏覽量已經突破過億次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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