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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劉文嬌
原標題:華為鴻蒙系統(tǒng)發(fā)布會已舉行!鴻蒙商標卻仍前路漫漫!
商標公告顯示,華為公司已經(jīng)受讓了鴻蒙相關商標,“HONGMENG”第42類和第9類,“鴻蒙”第42類三件商標均在2020年2月6日就完成了轉讓,由惠州市契貝科技有限公司轉讓至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名下。但這三件商標目前的狀態(tài)如何呢?
6月2日晚,華為鴻蒙系統(tǒng)產(chǎn)品終于發(fā)布了!這不禁讓人心潮澎湃。但是比起什么時候能用上鴻蒙系統(tǒng),筆者更關心的是鴻蒙商標,華為搞定了沒。
商標公告顯示,華為公司已經(jīng)受讓了鴻蒙相關商標,“HONGMENG”第42類和第9類,“鴻蒙”第42類三件商標均在2020年2月6日就完成了轉讓,由惠州市契貝科技有限公司轉讓至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名下。但這三件商標目前的狀態(tài)如何呢?筆者開啟了一段漫漫查詢之旅。
經(jīng)過商標網(wǎng)官網(wǎng)查詢,這三件商標目前均非有效注冊商標。
商標1“HONGMENG”,官網(wǎng)顯示“該商標已失效”,狀態(tài)為“無效”。
商標2“HONGMENG”,官網(wǎng)顯示該商標處于駁回復審中,但商標流程顯示,2020年10月9日駁回復審實審裁文已經(jīng)發(fā)文,并且沒有后續(xù)進程的顯示,可以推測該駁回復審并未進入到訴訟流程,目前狀態(tài)極有可能也是“無效”。
商標3“鴻蒙”,作為鴻蒙系列的核心商標,官網(wǎng)顯示2020年8月5日第一次“評審應訴”,2021年2月5日“裁判結果”,2021年3月16日第二次“評審應訴”,目前仍然處于駁回復審的二審訴訟程序中。
筆者接著檢索判決,商標3“鴻蒙”被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商評字[2020]第145059號《關于第38307327號鴻蒙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所駁回,引證商標一為北京海岸鴻蒙標準物質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的第8923320號商標,引證商標二為河北鴻蒙廣告發(fā)展有限公司的第10024420號商標?;谶@兩件在先的商標,一審判決華為公司的商標3“鴻蒙”不能獲得注冊(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2020]京73行初10187號),二審是不是能夠勝訴,只有兩條路擺在面前,一是把引證商標撤銷掉或者無效掉,二是把引證商標買過來。
接著,筆者再去查詢一下引證商標的情況(不禁為這兩個公司捏一把汗)。
關于引證商標一“鴻蒙CRM”,商標網(wǎng)官網(wǎng)顯示在2021年3月2日因“撤銷注冊商標復審”而進行了“評審應訴”,但到底評審結果有沒有撤銷成功呢?訴訟又是誰提出的呢?經(jīng)過查詢,商評字[2020]第0000316433號《關于第8923320號“鴻蒙CRM及圖”商標撤銷復審決定書》內(nèi)容顯示,在商標撤銷階段,該商標并未撤銷成功,而在商標撤銷復審階段,商評委否定了之前的撤銷結果,將“鴻蒙CRM”商標在質量檢測服務上予以維持,在其余復審服務上予以撤銷。至于訴訟到底是誰提出的,看樣子都有可能,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引證商標一“鴻蒙CRM”權利人也是有一場硬仗要打了。
關于引證商標二“鴻蒙”,商標網(wǎng)官網(wǎng)顯示在2020年12月9日因“撤銷注冊商標復審”而進行了第二次的“評審應訴”,經(jīng)檢索判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21]京行終470號判決書顯示,引證商標二“鴻蒙”在商標撤銷、商標撤銷復審、商標撤銷一審均被認為是進行了實際使用,被維持有效,并且二審同樣判決維持有效。
在引證商標一部分服務被撤銷,引證商標二依然維持有效的情況下,商標3“鴻蒙”二審的結果將何去何從,很值得關注。但是“鴻蒙”文字為什么這么受歡迎,更讓人好奇,一查,的確很大氣。
可以說,轉讓給華為公司的上述三件鴻蒙商標,價值已經(jīng)所剩無幾,那么,除了上述三件商標外,華為是否有其他鴻蒙商標布局呢?畢竟,在電子產(chǎn)品和互聯(lián)網(wǎng)行業(yè),除了第42類,第9類更是核心中的核心。
果然,在第9類上,華為公司名下的“鴻蒙”商標有31件,最早的一件申請日為2012年12月25日。
關于這件早在2012年申請的商標,是華為最早申請的嗎?答案并不是,該商標原權利人為廈門紫氣電器設備有限公司,該商標經(jīng)歷了“評審應訴”和“商標轉讓”,2021年4月13日轉讓給了華為公司,目前處于撤銷復審的一審訴訟程序中。這件商標也是歷經(jīng)坎坷。
商標網(wǎng)官網(wǎng)顯示,從2018年8月起,這件2012年的商標被提過四次撤銷,商評字[2021]第0000002066號《關于第11948206號“鴻蒙”商標撤銷復審決定書》中,將該商標在“無線電設備、網(wǎng)絡通訊設備”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予以撤銷?;谥霸撋虡艘呀?jīng)在“計算機”商品上被撤銷,商品項目只剩下“插頭、插座和其他接觸器(電連接);傳感器;電池充電器;電子防盜裝置;滅火設備;配電箱(電);太陽能電池”。
2018年申請的那件“鴻蒙”商標又是什么情況呢?這件商標的申請人仍然是廈門紫氣電器設備有限公司,并在2019年5月27日初審公告,但是到目前為止,該商標仍處于異議程序中,并且在2021年4月13日轉讓給了華為公司。
除了這兩件比較早的商標外,其他第9類鴻蒙相關商標,有5件獲得了注冊,5件在初審公告中,這10件過關斬將的商標,包括2件“鴻蒙內(nèi)核”,2件“鴻蒙操作系統(tǒng)”,2件“鴻蒙OS”,1件“鴻蒙+圖”,1件“鴻蒙Harmony+圖”,以及給蒙字加了三點水的1件“鴻濛”,1件“鴻濛操作系統(tǒng)”。
另外,華為還為鴻蒙起了對應的英文名字“Harmony”,第9類上的英文“Harmony”系列商標多達39件,查到這里,華為公司的發(fā)布會還是有點底的,而華為在本次發(fā)布會上,既沒有用“鴻蒙”,也沒用“鴻蒙OS”,而是選擇使用了英文商標“HarmonyOS”。
“HarmonyOS”商標在2020年9月28日注冊公告,注冊的商品是“操作系統(tǒng)軟件”,無論從商標本身還是商品項目上來看,都是比較穩(wěn)妥的。畢竟“鴻蒙”商標還沒有塵埃落定,即便“鴻濛”“鴻蒙OS”“鴻蒙操作系統(tǒng)”等獲得了注冊,也并不意味著使用這些商標一定能夠作為有效侵權抗辯。這也許也是華為公司為何選擇暫時使用“HarmonyOS”的原因吧。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劉文嬌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華為鴻蒙系統(tǒng)發(fā)布會已舉行!鴻蒙商標卻仍前路漫漫!(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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