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作者授權發(fā)布,不代表IPRdaily立場,未經作者許可,禁止轉載#
“ARIPO的專利制度的介紹?!?br/>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頁之碼IP
ARIPO非洲地區(qū)知識產權組織
全球目前在非洲地區(qū)共有2個地區(qū)性的知識產權合作組織,分別是OAPI和ARIPO。這兩個組織間互不隸屬,所覆蓋國家也不重疊,因此經常讓人混淆。但有一個辦法可以簡單地讓人區(qū)分開來,那就是,ARIPO覆蓋的都是英語國家,而OAPI覆蓋的則是法語國家。從專利制度上看,OAPI不需要實質審查,而ARIPO則需要實質審查。
ARIPO的起源可以追溯到70年代初,當時在內羅畢舉行的非洲英語國家專利和版權問題區(qū)域研討會上,與會國建議設立一個區(qū)域性的工業(yè)產權組織,1973年,在聯(lián)合國非洲經濟委員會UNECA和世界知識產權WIPO的幫助下最終于1976年12月9日通過了《盧薩卡協(xié)定》,ARIPO誕生了。
ARIPO旨在匯集其成員國在知識產權事務方面的資源,以避免財政和人力資源的重復。當時大多數(shù)非洲國家尚無進行知識產權的審查能力,而只能將在外國的工業(yè)產權效力延伸到非洲國家,此種情況下,ARIPO立志促進非洲大陸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和發(fā)展,同時兼具對非洲各國工業(yè)產權法管理人員的培訓等。ARIPO目前擁有22個成員國,但在專利領域,ARIPO遵循的是《哈拉雷專利和工業(yè)品外觀設計議定書》,因而只對其中20個國家,即博茨瓦納、佛得角、斯威士蘭、岡比亞、加納、肯尼亞、萊索托王國、利比里亞、馬拉維、莫桑比克、納米比亞、盧旺達、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拉利昂、塞舌爾、蘇丹、坦桑尼亞、烏干達、贊比亞和津巴布韋生效。對于專利申請人來說,申請人只需向ARIPO提交一份申請,即可指定希望對其發(fā)明給予保護的《哈拉雷議定書》締約國的任何一個??紤]到這20國的專利審查能力都相對較弱,如有中國專利申請人想在這些國家獲得專利授權,建議只通過ARIPO途徑。
2003年,ARIPO將原名稱由“非洲地區(qū)工業(yè)產權組織,African Regional Industrial Property Organization”更改為“非洲地區(qū)知識產權組織,African Reg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偛磕壳拔挥诮虬筒柬f首都哈拉雷。
今天我們就來介紹一下ARIPO的專利制度。
ARIPO專利制度介紹
一、專利保護類型
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二、中國申請人向ARIPO申請專利的途徑
直接申請、巴黎公約途徑和PCT途徑
三、審查單位
ARIPO非洲地區(qū)知識產權組織
四、提交申請
期限要求
巴黎公約途徑:
發(fā)明、實用新型:自最早優(yōu)先權日起12個月
外觀設計:自最早優(yōu)先權日起6個月
PCT途徑:自最早優(yōu)先權日起31個月
語言要求
英語
五、審查流程
ARIPO接受紙件和電子申請,就發(fā)明專利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申請人需在新申請?zhí)岢鰰r繳納指定費,指定所有國家或部分國家。申請人可在PCT申請進入國家階段時,同時要求發(fā)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但需繳納2種類型的申請費,所有專利申請的費用只能為美元。申請人必須最晚自最早優(yōu)先權日/申請日起3年內提出實質審查。申請人如提交相應外國申請的審查結果將會加快審查進程。在ARIPO做出授權或駁回決定之前,申請人都可繳納一定費用將專利類型由發(fā)明轉換為實用新型,并保留原申請日,但此機會只有一次。
實用新型:實質審查,且將自最早優(yōu)先權日/申請日起18個月公開。
外觀設計:僅形式審查。
六、授權和年費
授權:ARIPO會把授權結果通知申請人以及所有被指定的國家。申請人需自收到授權通知6個月內繳納授權費;針對駁回結果,申請人可于收到ARIPO的駁回決定3個內提出復審請求。
年費:將自申請日起第1年開始逐年繳納,具體數(shù)額將視申請或注冊所涉及的國家數(shù)量而定。
ARIPO專利的特點
一、在ARIPO《哈拉雷議定書》的20個成員國中,坦桑尼亞是目前PCT成員國中僅剩的2個仍保留20個月進入期限的國家之一,申請人如有PCT國際申請進入坦桑尼亞的需求,需提前做好準備。
二、有更多的非洲國家未在ARIPO體系下,需特別注意:
摩洛哥:可使用歐洲授權專利國家延伸途徑
突尼斯:可使用歐洲授權專利國家延伸途徑
南非:可選擇通過巴黎公約和PCT進入途徑
尼日利亞:可選擇通過巴黎公約和PCT進入途徑
埃及:可選擇通過巴黎公約和PCT進入途徑
三、如ARIPO專利被無效,則專利權也將在所有指定國失去效力。
(原標題:全球專利GO之ARIPO<非洲地區(qū)知識產權組織>篇)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頁之碼IP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全球專利GO之ARIPO(非洲地區(qū)知識產權組織)篇(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領先的知識產權綜合信息服務提供商,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權與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匯聚了來自于中國、美國、歐洲、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長型科技企業(yè)的管理者及科技研發(fā)或知識產權負責人,還有來自政府、律師及代理事務所、研發(fā)或服務機構的全球近100萬用戶(國內70余萬+海外近30萬),2019年全年全網頁面瀏覽量已經突破過億次傳播。
(英文官網:iprdaily.com 中文官網:iprdaily.cn)
本文來自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并經IPRdaily.cn中文網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m.globalwellnesspartn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