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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xù)幾年,中國專利申請量一直穩(wěn)居世界之首,但縱觀這些大量的專利是否給企業(yè)創(chuàng)造了利潤則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專利不只是一紙塵封的證書,它可以是創(chuàng)造企業(yè)利潤的商業(yè)寶藏。從這個角度,專利已經被看做一種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
專利權原初的意義是通過法律保護權利人獨占專利技術,進而排斥他人利用的權利。所以,專利本質上是一種法律資產,是法律保護下的技術資產,一方面可防止他人侵奪自己的技術資產,一方面也可防止自己侵犯他人的專利權。
但法律防御層面的技術資產是消極的、靜止的,它本身并不是專利保護的目的。只有當專利能夠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利潤的時候,專利權才是有用的資源。當此之時,專利從法律保護資產中,釋放出商業(yè)資產的活力,不再固守防御企業(yè)侵權風險的使命,而是培植企業(yè)獲取利潤的根基。
IBM在1993年專利收人只有2億美元,經過新任執(zhí)行長全力調整公司策略后,2001年共獲得3411件專利,權利金收入高達近15億美元,占IBM年度稅前收益(81億美元)的近1/5,如果通過產品銷售賺到相等的金額,則相當于額外銷售出160億美元的產品。
施樂公司曾有8000多件專利,每件專利的對外許可收入約1000美元年。20世紀,它攻擊惠普公司專利侵權后,每件專利的對外許可收入漲到7500美元/年,不過尚遠遠低于18M每件專利7.5萬美元/年的對外許可收入水平。
惠普成立了知識產權特許經營部,專門致力于管理和運作惠普公司關于專利、版權、商標以及商業(yè)秘密等相關事項。該部門2003年使惠普公司的技術授權費收入增長了50%。
專利許可還可以幫助公司降低成本和獲得商品,從而增加盈利。例如,戴爾計算機公司1999年在一宗與1日M公司簽訂的數(shù)額為160億美元的交許可協(xié)議中,以專利組合作為抵押擔保,獲得了低成本的計算機元件。
這些例子表達了一種新趨勢——專利許可與技術轉移已經成為企業(yè)贏利的另一個重要渠道。
來源: 崇德廣業(yè)
編輯:IPRdaily 王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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