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重點產業(yè)政策政策政策法規(guī)公司商標專利專利專利專利專利專利專利專利專利專利專利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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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公告#
東風商用新增開庭信息,案由系侵害商標權糾紛
近日,東風商用車有限公司新增一則開庭信息,案由系侵害商標權糾紛。上訴人/原告為東風商用車有限公司,被上訴人/被告為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高攀汽車配件經營部。
該案開庭時間為2022年7月18日,案號為(2022)渝01民初2013號,審理法院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據查,東風商用車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注冊資本920000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含:研發(fā)、設計、制造、采購、銷售全系列商用車等。東風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其大股東,持股比例55%。
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高攀汽車配件經營部成立于2012年6月,企業(yè)類型屬于個體工商戶,經營范圍包含:銷售汽車零配件。(來源:IPRdaily綜合天眼查)
東阿阿膠新增開庭信息,案由系侵害商標權糾紛
近日,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則開庭信息,案由系侵害商標權糾紛。上訴人/原告為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訴人/被告為北京九龍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山東東阿東健阿膠制品有限公司,上海京東才奧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該案開庭時間為2022年7月18日,案號為(2022)滬0107民初5629號,審理法院為上海市普陀區(qū)人民法院。
據查,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注冊資本65402.1537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含:許可證批準范圍內的藥品生產、銷售,許可證批準范圍內的保健食品生產、銷售,受山東東阿阿膠保健品有限公司委托生產阿牌等。
北京九龍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冊資本50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含:技術推廣、技術服務;設計、制作、代理、發(fā)布廣告;經濟貿易咨詢;企業(yè)管理咨詢;企業(yè)策劃等。
山東東阿東健阿膠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含:保健食品、食品、飲料生產、銷售。
上海京東才奧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含:第二類增值電信業(yè)務中的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yè)務(僅限經營類電子商務不含互聯網金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出版物經營,數字出版咨詢,從事網絡技術等。劉強東為其大股東,持股比例45%。(來源:IPRdaily綜合天眼查)
#IPO那些事兒#
安芯電子科創(chuàng)板IPO上會在即:發(fā)明專利訴訟懸而未決,關聯方售價低于市場
7月11日上午9時,安徽安芯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安芯電子”)科創(chuàng)板IPO即將迎來上交所發(fā)審會審議。據了解,安芯電子報告期內存在員工團隊學歷較低、專利訴訟糾紛、關聯方產品售價偏低等問題,或對公司IPO形成挑戰(zhàn)。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公司標簽為科技企業(yè),但存在大部分員工學歷偏低的情況。截至2021年末,安芯電子研發(fā)人員105人,占員工總人數比例為13.01%。按學歷劃分,公司員工本科及大專占比27.12%,大專以下72.88%,無一人碩博。
此外,安芯電子與揚杰科技子公司揚州杰利半導體(下稱“杰利半導體”)有兩項訴訟糾紛,其中一項便是涉嫌侵害發(fā)明專利權。據悉,公司實控人之一、董事長兼總經理汪良恩曾任杰利半導體副總經理、總經理。
2022年1月28日,杰利半導體將安芯電子(案件被告)和實際控制人汪良恩(案件第三人)告上法庭,案由為侵害發(fā)明專利權糾紛,為確認安芯電子ZL201310530282.1號和芯旭半導體ZL201410822269.8號專利屬于汪良恩在杰利半導體的職務發(fā)明。盡管2022年4月29日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但杰利半導體因不服上述判決,繼續(x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
據(2014)揚邗民初字第1769號《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判決安芯電子和汪良恩兩年內停止使用原告杰利半導體的客戶信息、產品信息,并停止以低于原告杰利半導體的價格向屬于原告的客戶報價、銷售相同類型的產品。而判決書杰利半導體的客戶包括重慶平偉、常州銀河等,上述客戶為安芯電子報告期內的前五大客戶。(來源:科創(chuàng)板日報)
#投資者問#
中青旅:由于歷史原因,仍存在使用“**青旅”“**中青旅”等作為字號的企業(yè),公司將關注第三方違法使用上市公司商標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投資者提問:商標是歸屬于公司的嗎?為何各地都有中青旅,分屬不同的企業(yè),導致客戶真假分不清
董秘回答(中青旅SH600138):您好,公司享有“中青旅”文字及“中青旅CYTS”圖文組合在第39類、第43類等類別的商標權,并且“中青旅”文字商標已于2014年2月被認定為馳名商標。但由于歷史原因,仍存在使用“**青旅”“**中青旅”等作為字號的企業(yè),公司將關注第三方違法使用上市公司商標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綜合判斷采取民事、行政、訴訟等多種手段維護權益。感謝您對公司的關注!(來源:新浪財經)
#企業(yè)知產那些事兒#
“汽車鋰離子電池”專利侵權糾紛,原告索賠五千萬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了原告北京億馬先鋒汽車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深圳市比克電池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動力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永康眾泰分公司、北京博城商貿有限公司侵害發(fā)明專利權糾紛一案。
原告北京億馬先鋒汽車科技有限公司系專利號為ZL200610072849.5、名稱為“一種安全鋰離子電池單元及安全鋰離子電池組”發(fā)明專利(簡稱涉案專利)的專利權人。原告主張被告深圳市比克電池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動力有限公司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的BAK單體電池產品/組件,被告湖南江南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永康眾泰分公司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的眾泰牌某型號純電動轎車,北京博城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眾泰牌某型號純電動轎車使用了涉案專利技術,落入涉案專利保護范圍,構成專利侵權。
故原告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五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侵權行為,判令被告深圳市比克電池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動力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永康眾泰分公司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286萬余元。
庭審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已組織各方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并發(fā)表質證意見,各方當事人就本案所涉技術問題進行了詳細闡述并出具了技術方案比對意見。合議庭、技術調查官召開庭前會議,對本案焦點問題進行了梳理。
庭審中,合議庭圍繞原告的涉案權利基礎是否合法有效、被訴侵權產品是否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保護范圍、被告的相關抗辯主張是否成立、本案法律責任應如何承擔等爭議焦點進行了充分調查。各方當事人就案件焦點問題進一步闡述了自己的觀點并展開激烈辯論。庭審持續(xù)了兩個半小時。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來源:知產北京)
羅永浩官宣新創(chuàng)業(yè)公司Thin Red Line!羅永浩關聯公司持有多個細紅線商標
近日,羅永浩官宣其新創(chuàng)業(yè)公司名為“Thin Red Line(細紅線)”,正準備招人。其公布的官方網站關聯公司為北京細紅線科技有限公司。此前羅永浩稱,新的創(chuàng)業(yè)方向為AR領域。
天眼查App顯示,北京細紅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注冊資本1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含軟件開發(fā);產品設計等,由徐寒、黃賀共同持股。公開信息顯示,徐寒、黃賀都曾為錘子科技成員。
此外,多個“THIN RED LINE”商標已被龍泉工布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成功注冊,這些商標申請于2021年6月,國際分類含啤酒飲料、家具等多類。值得一提的是,該公司還曾獲得錘子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轉讓的多個“細紅線”商標,后續(xù)又注冊了多個國際分類的“細紅線”商標。據悉,“細紅線”為錘子手機在中框上點綴的切割線條。
(來源: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
#局里那些事兒#
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4579號建議答復的函
耿福能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強化商標惡意注冊行政管理加大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力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fā)展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十三屆全國人大以來,您持續(xù)關注規(guī)范惡意商標注冊、完善商標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等工作,提出許多寶貴意見建議,對加強商標權保護、推動商標工作高質量發(fā)展發(fā)揮了重要參考作用。此次您提出強化信用懲戒、完善預判預警機制等建議,我局深表認同,并在實際工作中持續(xù)建立健全知識產權領域信用政策體系,嚴格對重大不良影響商標的管控,有力維護公共利益。
一、關于“嚴格建立和執(zhí)行對實施惡意商標注冊行為人以及代理機構的‘黑名單’機制,對惡意商標申請注冊行為人和代理機構進行信用懲戒”
(一)加強對惡意商標注冊申請行為人的信用監(jiān)管。配合市場監(jiān)管總局印發(f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等行為且受到較重行政處罰的,列為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在市場監(jiān)管、知識產權領域共同實施失信懲戒。2022年1月,印發(fā)實施《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信用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明確將商標審查審理過程中出現的“惡意注冊申請行為”“提交虛假材料或隱瞞重要實施申請行政確認的行為”“適用信用承諾被認定承諾不實或未履行承諾的行為”等列為失信行為,并對失信主體實施從嚴審批財政性資金項目申請、費用減繳等優(yōu)惠政策,取消評優(yōu)評先參評、示范和優(yōu)勢企業(yè)申報等資格,提高檢查頻次,不適用信用承諾等管理措施。同時,在商標審查審理系統(tǒng)內部建立完善不以使用為目的的商標惡意注冊行為人重點監(jiān)控名錄,提升打擊商標惡意囤積行為的精準度。
(二)加強對惡意商標注冊申請代理機構的信用監(jiān)管。根據《辦法》和《規(guī)定》要求,對代理惡意商標注冊申請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將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依法依規(guī)列為失信行為,在局政府網站公示并實施管理措施;情節(jié)嚴重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公示,實施相應管理措施和聯合懲戒。2022年3月,印發(fā)《關于持續(xù)深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yè)“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將根據代理惡意商標申請情況建立重點監(jiān)控人員名單,嚴格落實信用評價計分管理規(guī)則,推進實施協(xié)同限制,并要求各地在“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中,對重點監(jiān)控人員實施重點檢查。此外,為進一步規(guī)范商標代理行為,促進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研究起草《商標代理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擬進一步明確商標代理行為規(guī)范,完善商標代理機構信用檔案制度,細化商標代理違法行為,將幫助惡意申請注冊與突發(fā)事件、公眾人物、輿論熱點等相關的商標,虛假宣傳欺騙公眾等行為納入監(jiān)管范圍,目前該規(guī)定已報送市場監(jiān)管總局審議。
二、關于“采取對重大公眾事件(如奧運會、冬奧會)等的預判、預警機制,對相關公眾事件中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的熱點詞匯、熱點人物名等提前建立阻卻機制,在審查系統(tǒng)中建立提示機制”
(一)建立重大不良影響商標快速處置機制。嚴格重大不良影響商標管控,對易產生不良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影響的商標注冊申請,依法快速予以駁回。先后發(fā)布7個批次通告予以曝光和打擊,涉及搶注抗擊疫情重要標志的“雷神山”“火神山”,褻瀆英烈精神的“清澈的愛”,搶注東京奧運會中國健兒姓名的“全紅嬋”“楊倩”,搶注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吉祥物名稱、運動健兒姓名的“冰墩墩”“谷愛凌”等789件惡意搶注商標,有效制止了“搭便車”“傍名牌”“蹭熱點”等利用商標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二)完善重大不良影響商標預判預警機制。加強現有商標審查禁用詞庫、指引詞庫和重大不良影響詞庫建設,按照敏感程度,將特定的社會敏感詞和重要人物姓名等納入詞庫,充分發(fā)揮審查審理系統(tǒng)識別預警和提示攔截功能,綜合運用舉報核查、輿情倒查、信訪清查、數據排查摸排線索,提升處置商標惡意注冊行為的能力,逐步實現打擊商標惡意注冊工作從被動反應向主動監(jiān)控轉變,從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轉變。2021年新增入庫100余件重大不良影響敏感詞匯或標志。
目前,我局正在積極推進《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新一輪修改準備工作。本次修改將更加注重私權獨占與公共利益、社會效果、在先權利的平衡,對于您提出的明確“不予受理”的情形等建議,將在法律法規(guī)修改過程中認真研究,不斷完善商標法律制度,增強法律規(guī)定的可操作性,強化商標權保護。下一步,我局將持續(xù)規(guī)范商標注冊申請行為,加強商標領域信用監(jiān)管,推動商標法律制度完善,積極助力營造良好營商環(huán)境和創(chuàng)新環(huán)境。
衷心感謝您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繼續(xù)關注知識產權事業(yè)發(fā)展,對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寶貴意見建議。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2年6月30日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5921號建議答復的函
張桂平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促進節(jié)糧減損工程開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建議》收悉。結合我局職能,現答復如下。
我局高度重視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工作,聚焦農業(yè)領域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支撐,強化綠色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促進綠色低碳技術發(fā)展,支持農業(yè)領域知識產權高效益運用。
一是助力農業(y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印發(fā)加強專利導航工作的通知,指導地方組織實施現代農業(yè)等重點產業(yè)專利導航項目,助力推進儲運減損關鍵技術提質升級,提升糧食加工技術與裝備研發(fā)水平。
二是推動農業(yè)相關專利運用轉化。聯合有關部門分別印發(fā)實施推進中央企業(yè)、高等學校、科研組織等知識產權工作高質量發(fā)展的指導意見,積極推進專利轉化運用,支持中糧、中儲糧等中央企業(yè)有效布局智能干燥、信息化控溫等綠色儲糧技術,引導多地農業(yè)大學、農業(yè)科學院等促進糧食加工相關專利技術轉移轉化。
三是促進提升農業(yè)相關企業(yè)融資便利度。聯合銀保監(jiān)會、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實施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促進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等貸款業(yè)務,圍繞糧食流通收儲加工等產業(yè)對接融資需求,強化糧食安全金融保障。
下一步,我局將聚焦農業(yè)領域,在推動已有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工作的基礎上,出臺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深度對接農業(yè)知識產權創(chuàng)新發(fā)展需求,做好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
一是加大農業(yè)類企事業(yè)單位知識產權試點示范支持。在企業(yè)、高校、科研組織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中,加大對農業(yè)類創(chuàng)新主體支持力度,指導建立融入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全流程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促進農業(yè)類企事業(yè)單位創(chuàng)新能力提升。
二是推動建立農業(yè)領域專利導航決策機制。積極貫徹落實《關于開展專利導航工程支撐服務機構建設工作的通知》,結合糧食領域相關主管部門需求,指導開展專利導航輔助決策相關工作,避免投入風險,提升研發(fā)效能,引導糧食減損相關領域關鍵技術合理開展專利布局。
三是促進農業(yè)知識產權協(xié)同運用。指導支持農業(yè)行業(yè)組織、“鏈長”企業(yè)等開展產業(yè)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推動農業(yè)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提升知識產權運用效益。
衷心感謝您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繼續(xù)關注知識產權事業(yè)發(fā)展,對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寶貴意見建議。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2年6月30日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海外知產那些事兒#
蘋果 5G iPhone/iPad 在哥倫比亞被禁售,法院裁定侵犯愛立信專利
在法院裁定蘋果的產品侵犯愛立信擁有的一項專利后,蘋果公司的5G設備 iPhone 和 iPad 被禁止在哥倫比亞銷售和進口。
據 Apple Insider 報道,哥倫比亞首都的 Juzgado 042 Civil del Circuito de Bogota 于4月宣布,蘋果的5G硬件侵犯了哥倫比亞專利 NC2019/0003681 的第13項權利要求。FOSS Patents 報告稱,該專利被認為是5G標準所必需的,并于2019年授予愛立信,法院稱該專利有效期至2037年12月。
在4月份的侵權行為發(fā)生后,愛立信在接下來的一個月發(fā)布了價值5萬美元的保證金,法院于7月6日下令對蘋果公司在該國的子公司 Apple Colombia S.A.S 下達初步禁令。
根據禁令,蘋果被禁止進口、銷售、廣告或以其他方式將任何侵犯專利的產品商業(yè)化,這意味著任何配備 5G 的 iPhone 或 iPad 都將被禁售。蘋果還必須與零售商、社交媒體平臺、大眾媒體和其他公司“警告和溝通”,以確保合規(guī)。
法院還下令哥倫比亞海關當局 Direccion de Impuestos y Aduanas Nacionales 禁止進口受影響的硬件。
據報道,蘋果正在對該裁決提出上訴,但法官 Ronald Neil Orozco Gomez 裁定,蘋果不能從外國尋求或執(zhí)行可以阻止或限制執(zhí)行初步禁令的 “反訴訟禁令”,也就是“反反訴訟禁令”,使蘋果很難發(fā)起反訴訟禁令,因為這將違反法院命令。
因此,蘋果將轉而在美國得克薩斯州東區(qū)要求反訴訟損害賠償。蘋果于周五向法院提出了一項緊急動議,要求首席法官 Rodney S. Gilstrap 裁定愛立信必須“賠償蘋果因哥倫比亞禁令而產生的任何罰款、費用、罰金和成本”。
據了解,德國曼海姆地區(qū)法院近日也判決 OPPO 侵犯諾基亞4G / 5G專利,并授予諾基亞對 OPPO 的停止令,這意味著 OPPO 和一加設備將在德國被禁售。(來源:IT之家)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晨報#安芯電子科創(chuàng)板IPO上會在即:發(fā)明專利訴訟懸而未決,關聯方售價低于市場;“汽車鋰離子電池”專利侵權糾紛,原告索賠五千萬(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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